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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網 李政葳 沈甜 于超然
“非‘211’‘985’高校畢業生不要”“女性不要”“非北上廣戶籍不要”……由於高校畢業生就業市場競爭激烈,畢業生就業遭遇歧視的現象屢見不鮮,甚至星座等有時也會成為就業門檻。無疑,以上種種極大影響了大學生就業機會公平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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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大力促進就業創業。完善就業政策,加大就業培訓力度,加強對靈活就業、新就業形態的支持。今年高校畢業生795萬人,再創歷史新高,要實施好就業促進、創業引領、基層成長等計劃,促進多渠道就業創業。
就業是民生之本。各界對“反就業歧視”越來越重視,今年兩會期間,不少代表也呼籲儘快建立反就業歧視法,逐步消除這一不公平現象。
經常為學生出面“維權”
“就業歧視包括方方面面。如性別、戶籍、殘障或身體健康狀況、年齡、身高、語言、畢業院校等。”全國人大代表、湘潭大學原校長羅和安自2010年,就為破解就業中的歧視現象積極奔走。在他看來,就業歧視中較為普遍的主要有兩個:一個是院校歧視,一個是性別歧視。
“平時遇到類似情況非常多,很多企業設置了就業門檻。”全國人大代表、青島大學原副校長邵峰晶也表示,自己帶出來的不少研究生在就業時經常遇到類似情況。
邵峰晶以自己研究的大數據領域舉例説,目前,大數據方面的人才缺乏,自己做了20餘年的研究工作,自信自己的學生投入工作後發揮的作用不比“211”“985”高校畢業生差,但無奈很多企業設定門檻,非這些學校的學生不予錄取,或者即便錄取也經常被調劑到其他崗位。
“部分‘211’‘985’高校在人才培養方面確實可圈可點,因此很多用人單位願意雇傭這類院校畢業生,但是用人單位的選擇人才標準,應該以其工作中實際發揮的作用為評判標準。”邵峰晶坦言,遇到類似的情況,自己有時會建議學生直接放棄這家用人單位,有時也常常幫學生找到這家單位,出面去協調。
不能靠“標簽”辨別學生能力
“這種衡量人才標準有些可笑。當然,企業有時候也沒有辦法,掌握不了就業者的其他信息,只能用‘出身’來衡量你是不是我想要的人。”全國人大代表、西安交通大學校長王樹國也表示無奈。
在王樹國看來,在社會上真正想要體現自己的價值恰恰要靠個人的真本事,而不是因為戴了一頂好“帽子”。“只有人才培養內涵真正達到一定水平,才是好學校。‘戴帽子’‘貼標簽’的方式衡量人才我都是非常反對的。”
“按照概率來説,越優秀的學校人才培養率越高;但是並不等於那些普通學校出身的學生就不能成材。”王樹國舉例,自己在哈爾濱工業大學的一位朋友第一學歷是中專畢業,但現在已經成為領域內的知名科學家,相反很多名校畢業生以後卻銷聲匿跡,“所以,人才不是一個學歷、出身所能決定的。我們應該具有一種公平的意識,不要以貌取人、以標簽取人。”
建議儘快制定《反就業歧視法》
談及就業歧視的危害,羅和安認為,首先,會造成了社會資源的嚴重浪費,造成不公平的“佔位”。只有平等才能形成公平競爭,才能實現人盡其才,使優秀的人才脫穎而出,充分發揮每個人的潛能。
此外,羅和安表示,就業歧視還會嚴重影響人才培養單位的可持續發展。比如,地方高校是推進國家高等教育大眾化的主要力量,全國應屆高校畢業生中有90%以上畢業于地方高校,“但用人單位對地方高校,特別是非‘985’‘211’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歧視,嚴重挫傷了這些高校的積極性,直接影響到地方高校的可持續發展,進而加劇勞動力市場的不規範局面,導致國家人才結構和規模的不合理。”
“有了法律,才能做到有法可依。希望儘快出臺《反就業歧視法》,切實保障勞動者遭受就業歧視後能夠獲得有效維權。”羅和安最後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