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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國家質檢總局通報了2011年茶飲料、碳酸飲料、果蔬汁飲料和植物蛋白飲料産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這4類飲料産品質量總體情況較好。但發現娃哈哈白葡萄汁飲品菌落總數超標。對此,山西娃哈哈昌盛飲料有限公司對該批次果汁全部召回並抽檢500多瓶次,經檢測,均未發現菌落總數超標,全部合格。
記者採訪中了解到,收到國檢中心的《檢驗報告》和《産品檢驗結果通知單》後,山西娃哈哈昌盛飲料有限公司高度重視,立即召開了以總經理為組長的食品安全管理小組緊急會議,從原料進廠檢驗、生産過程控制、産品儲存、成品檢驗及出庫等各個環節,對可能會導致産品抽檢指標不合格的原因進行全面分析,同時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和集團公司《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案》採取了以下緊急措施:
根據銷售臺帳跟蹤到國檢中心抽檢該批次果汁産品發往了山西市場的三家經銷商,立即向三家經銷商發了《産品召回通知單》,並馬上到經銷商現場召回了該批次的産品,並在周邊終端市場回購了同批次的産品。同時集團公司質監部派質檢工程師會同我司質檢科對收回産品的各項指標進行了全面檢測,共抽檢了500余瓶次,均未發現菌落總數超標,全部合格。集團公司質監部還對該批次及相關批次的果汁留樣産品進行了60余瓶次的各項指標檢測,檢驗結果均合格;自查的同時抽取了該批次的果汁産品,委託晉中市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測試所進行微生物指標專項檢測,檢測結果合格。
對於本次抽檢出現不合格産品的情況,山西娃哈哈昌盛飲料有限公司表示,此事“給我們質量管理工作敲響了警鐘,集團公司質監部亦派人幫助我司進一步加強質量管理工作,我司亦本著對消費者高度負責的態度決心更好地抓好産品質量,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的、高質量的産品。”
附:山西娃哈哈昌盛飲料有限公司關於國檢中心抽檢情況的説明
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的工作人員于2011年3月31日至我司抽取了批號為20110330的500ml娃哈哈晶瑩葡萄果汁飲品,進行産品質量監督抽查檢驗,5月6日收到産品質量監督抽查檢驗結果通知單(報告單編號為No國CCS1104022-01),判定我司該樣品檢驗結果為不合格(不合格項目:菌落總數超標,屬於一般不合格;標準為≤100cfu/ml;檢測結果為230cfu/ml;判定依據:GB 19297-2003《果、蔬汁飲料衛生標準》、CCGF 120.4-2010《果、蔬汁飲料産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規範》)。
收到國檢中心的《檢驗報告》和《産品檢驗結果通知單》後,我司高度重視,立即召開了以總經理為組長的食品安全管理小組緊急會議,從原料進廠檢驗、生産過程控制、産品儲存、成品檢驗及出庫等各個環節,對可能會導致産品抽檢指標不合格的原因進行全面分析,同時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和集團公司《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案》採取了以下緊急措施:
根據銷售臺帳跟蹤到國檢中心抽檢該批次果汁産品發往了山西市場的三家經銷商,立即向三家經銷商發了《産品召回通知單》,並馬上到經銷商現場召回了該批次的産品,並在周邊終端市場回購了同批次的産品。同時集團公司質監部派質檢工程師會同我司質檢科對收回産品的各項指標進行了全面檢測,共抽檢了500余瓶次,均未發現菌落總數超標,全部合格。 集團公司質監部還對該批次及相關批次的果汁留樣産品進行了60余瓶次的各項指標檢測,檢驗結果均合格;自查的同時抽取了該批次的果汁産品,委託晉中市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測試所進行微生物指標專項檢測,檢測結果合格。
通過本次抽檢出現不合格産品的情況,給我們質量管理工作敲響了警鐘,集團公司質監部亦派人幫助我司進一步加強質量管理工作,我司亦本著對消費者高度負責的態度決心更好地抓好産品質量,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的、高質量的産品。同時,我們亦殷切希望國家能在抽樣檢驗時能將每批次産品多抽一點樣品,一部分進行檢驗,一部分進行封存,並允許企業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與申訴,對有異議的檢驗結果可將封存的同批號産品再委託第三方進行復檢。
山西娃哈哈昌盛飲料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