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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板退市方案徵言 專家戲稱“退市比上市難”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30日 18:5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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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創業板剛過完兩周歲生日之際,“創業板退市”有了實質性進展。昨日(11月28日),深交所推出《關於完善創業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 《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新增了 “連續受到交易所公開譴責”和“股票成交價格連續低於面值”兩個退市條件,取消了“退市風險警示處理”等方式。然而,《意見稿》甫發,便引來了“雷聲大雨點小”的質疑。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的部分業內人士認為,從上述兩個新增的退市條件來看,《意見稿》略顯空泛,或難起到有效的規範作用。

  在本月18日證監會有關負責人透露創業板退市制度改革方案將於近期公開徵求意見後,深交所果然公佈了《意見稿》。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意見稿》包括6個方面,其中最受關注的是兩個新增加的退市條件:一是創業板公司在最近36個月內累計受到交易所公開譴責3次的,其股票將終止上市;二是創業板公司股票出現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於每股面值的,其股票將終止上市。

  除了退市方案更豐富,《意見稿》還完善了恢復上市的審核標準,不支持通過“借殼”恢復上市;縮短現行部分退市條件的退市時間,加快退市制度;改進創業板退市風險提示方式;實施“退市整理期”制度,設立“退市整理板”;以及明確退市公司去向安排。

  “公開譴責”無先例《意見稿》公佈後,不少業內人士表示,增加的退市條件略顯空泛,實質性內容不多,並且有較大的鬆動空間,最終實施可能會“雷聲大雨點小”。針對上述“公開譴責3次”退市條件,《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深交所的處罰按嚴厲程度分為內部批評、通報批評和公開譴責。但深交所誠信檔案顯示,近兩年來,僅有聚龍股份(300202,SZ)、南風股份(300004,SZ)以及豫金剛石(300064,SZ)3家公司曾遭通報批評,無一家被公開譴責。

  另外,近3年來,深交所22次對上市公司進行公開譴責,其中,*ST廣夏(000557,SZ)和已暫停上市的深本實,在3年內也只被公開譴責過各2次。有業內專家感嘆:要達到“3年被公開譴責3次”這個條件,或比上市還難。

  不過,深交所在答記者問時表示,現行退市條件中缺乏有關上市公司規範運作的指標,部分上市公司雖然財務指標未達退市標準,但經常發生重大不規範行為,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因此非常有必要增加相應的指標作為退市條件,以將此類“害群之馬”清除出市場,並提高監管的威懾力。由於規範運作涉及到公司運作的諸多方面,難以全面列舉,因此以受到交易所公開譴責這一綜合性指標作為一項退市條件的操作性更強。

  另一新增的退市條件是,創業板公司股票出現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於每股面值的,其股票將終止上市。

  “股價低於面值1元?大盤估計要跌破998點才能見到!”有投資者這樣討論。

  記者注意到,目前A股尚無一隻個股的股價低於2元,TCL集團(000100,SZ)最低,為2.06元。在創業板,最低為國聯水産(300094,SZ),股價為8.14元。在退市轉三板的股票裏,只有金田A3股價低於1元,為0.82元,其餘股價都在1元以上。

  中國人民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所所長吳曉求在接受採訪時稱,從《意見稿》的以上幾點來看,很難起到實際作用,制度沒有實際意義。而且,這幾條沒有涉及到問題的本質,如公司資金使用狀況、財務標準、虛假信披等,還不如主板的退市制度。

  不過,英大證券研究所所長李大霄認為,新版退市制度沒有“ST、*ST”這樣“披星戴帽”的過渡階段,採取直接退市的規定較為嚴格,同時不允許被借殼,能夠抑制瘋狂投機的怪圈,倒逼公司的危機意識。

  創業板退市條件連續虧損追溯調整導致連續虧損凈資産為負(連續兩年凈資産為負,終止上市)審計報告為否定意見或拒絕表示意見未改正財務會計報告中的重大差錯或虛假記載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中期報告公司解散法院宣告公司破産連續120個交易日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100萬股(出現一次即終止)連續20個交易日股權分佈或股東人數不符合上市條件公司股本總額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最近36個月內累計受到交易所公開譴責三次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於每股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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