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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上海11月29日電(記者潘清、沈而默) 深圳證券交易所28日公佈《關於完善創業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徵求意見稿)》,引發各方關注。
從方案來看,A股此前頻頻出現的“烏雞變鳳凰”在創業板難以再現。而作為探路者,創業板的退市制度也將為主板退市制度的改革積累經驗。
烏雞難再變鳳凰
從創業板最先“開刀”的退市制度方案,基本得到市場認可。
天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首席分析師仇彥英錶示,中國股市自創立以來,低效率的退市制度造就了眾多垃圾股。現在管理層從創業板著手完善退市制度,有利於通過建立“優勝劣汰”機制,促進上市資源向真正的優質上市公司配置,從而推動市場更加高效、透明和公平。
實際上,A股上市公司歷來就有“烏雞變鳳凰”的傳統。
11月11日,“ST威達”華麗轉身,變更為“ST盛達”。這是A股眾多“烏雞變鳳凰”案例中又一例。ST盛達董事、甘肅盛達集團董事長趙滿堂持有股份市值達72億元,三年時間投資回報率高達71倍。
英大證券研究所所長李大霄則認為,新版退市制度取消了現行退市制度中的“ST”“*ST”這樣的“披星戴帽”的過渡階段,採取更為嚴格的直接退市制度,同時不允許被借殼。這一做法能夠抑制市場對績差公司的瘋狂投機,倒逼公司的危機意識。
來自投中集團的觀點認為,創業板退市制度的完善,將通過優勝劣汰的市場化機制提高創業板上市公司整體質量,有利於減少目前擾亂資本市場的題材炒作和內幕交易,把投資者的關注重點引向企業的價值投資,進而形成正常的估值標準。而此前受益於創業板“三高現象”而頻獲暴利的私募股權投資,也將在新的退市制度下面臨一些新的挑戰和機遇。
財經評論員葉檀表示,修訂後的創業板退市制度具備三大亮點:明確不支持創業板公司借殼重新上市,減少殼溢價;明確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的凈利潤較低者,作為恢復上市的盈利判斷標準,減少財務遊戲;加快凈資産為負的績差公司的退出步伐。
新增退市標準引爭議
在對制度框架本身表示認可的同時,不少學者和業界專家認為,修訂後的退市制度仍存問題,尤其是新增的兩條退市標準,被指“實際意義不大”。
根據上述徵求意見稿,創業板公司在最近36個月內累計受到交易所公開譴責3次的,其股票將被終止上市;創業板公司出現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於每股面值的,其股票將被終止上市。
仇彥英錶示,交易所的處罰分為內部批評、通報批評和公開譴責。深交所誠信檔案顯示,最近兩年中,創業板公司中僅有聚龍股份、南風股份、豫金剛石3家受到過通報批評,尚無一家被公開譴責。而在深市主板市場,3年內被公開譴責次數最多的公司為2次。從這個角度而言,要達到這一退市標準的可能性並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