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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監會發佈2010年電力許可制度執行情況監管報告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17日 17:0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N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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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項許可證基本實現全國普及,大多數發電、輸電、供電和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企業以及用電單位依法合規開展相應業務活動,但仍存在違規現象,部分電力企業未按要求取得許可證,少數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企業偽造、塗改許可證,一些用電單位安排未取得許可證的人員進網作業,等等。這是電監會近日發佈的《2010年電力許可制度執行情況監管報告》(以下簡稱《報告》)披露的信息。

  總體情況

  目前,電監會在行政許可方面主要開展了電力業務許可證(發電類、輸電類、供電類)、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和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的頒發與管理工作。截至2010年8月底,全國共有17201家發電企業取得了許可證;全國38家輸電企業全部取得許可證;2940家供電企業取得許可證;9404家企業取得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145萬多人取得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

  根據許可證頒發與管理要求,從2006年開始,電監會每年都開展具有針對性的檢查工作併發布監管報告。今年檢查發現,電力企業和社會公眾對電力許可制度的認知度普遍增強,五項許可證基本實現全國普及;大多數發電、輸電、供電和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企業以及用電單位依法合規開展相應業務活動,許可違規行為明顯減少;相關企業能夠認真落實國家節能減排政策,積極開展燃煤電廠二氧化硫治理及小火電機組關停工作,取得顯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為:部分電力企業未按要求取得許可證,未按規定辦理許可變更手續,未建立健全工程招投標制度,將工程發包給無證或超越許可範圍的企業承擔;少數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企業偽造、塗改許可證,無證或超越許可範圍施工,轉包或違法分包,實際資質條件與法定要求不符;一些用電單位安排未取得許可證的人員進網作業,電工未按要求及時續期註冊等方面。

  存在的問題

  檢查中共查出存在各類違規問題的企業或單位301家,佔檢查總數的1.7%。其中發電企業110家,佔檢查總數的3.4%;輸供電企業47家,佔檢查總數的2%;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企業91家,佔檢查總數的1.5%;用電單位53家,佔檢查總數的0.9%。除五項許可制度執行情況外,檢查還包括了燃煤電廠二氧化硫治理、小火電機組關停和發電企業涉網工程等內容。截至2010年8月底,全國共有108台小火電關停機組的電力業務許可被撤銷,未按期完成二氧化硫治理的49家燃煤電廠沒有獲得許可。

  《報告》將違規問題集中歸納為4個方面。一是有110家發電企業存在問題。16家發電企業未按要求申領發電許可證,8家發電企業未按規定辦理許可事項變更,49家燃煤發電企業未按期完成二氧化硫治理,37家發電企業關停機組後未配合監管機構辦理登出手續,少數發電企業沒有嚴格執行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制度。二是輸供電企業存在問題。23家供電企業未能實現持證經營。一些企業查驗許可證不嚴,在並網調度協議、購售電合同簽訂以及電費結算等環節,未按要求核對發電類電力業務許可證及其變更登記的機組情況。一些輸供電企業在審驗施工企業資質時不嚴格,將工程交給無許可證或超越許可範圍、甚至交由偽造許可證的企業承擔,並准予竣工驗收;少數供電企業未在客服中心公示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制度。三是有91家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企業存在問題。6家企業存在偽造、塗改許可證行為,18家企業無證施工或超越許可範圍施工,15家企業轉包或違規分包,33家企業實際資質條件與法定要求不符,9家企業未按規定申請許可變更,10家企業安排無證電工進網作業。四是有53家用電單位存在問題。50家單位安排無證人員進網作業,3家單位持證電工未按規定進行續期註冊。

  要求及建議

  就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報告》提出了整改要求。一是發電企業要依法持證經營,並認真做好節能減排工作;二是輸供電企業要嚴格落實許可制度,切實做到依法持證規範經營;三是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企業要認真落實電監會28號令,不斷規範市場經營行為;四是用電單位要增強許可管理意識,進網作業電工必須依法持證上崗。此外,對於企業或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符合立案條件的,監管機構將進行立案調查,並將按照行政處罰程序規定,依法作出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等行政處罰或進行相應的處理。

  同時,《報告》對檢查中暴露出來的重點難點問題提出了一些監管建議:一是加快電力相關法律法規的立法進程,積極推動《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電力調度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修訂工作;二是加快推進電網企業主輔分離、多經剝離工作;三是儘快研究解決歷史遺留的違規發電項目問題;四是加強非供電企業自供區和轉供電市場的規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