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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生回應雙重標準質疑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09日 11:0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晨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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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日,美國民間組織“安全化粧品運動聯盟”(CSC)發佈報告稱,強生公司存在“季銨鹽-15的雙重標準”之嫌,同時,該組織還提到了對強生嬰兒洗髮精中二惡烷的持續關注。

    強生不認可“雙重標準”説法

    由於本次事件涉及中國,關於“雙重標準”的説法在中國消費者眼中就顯得格外敏感。對於“雙重標準”,強生(中國)有限公司在11月2日通過官網發佈的聲明強調 “強生嬰兒産品,包括防腐劑在內的各種成分都是安全的,並且被産品銷售所在地的每一個國家和地區的監管所批准,其中包括中國、美國、歐盟等地。”“儘管世界各地相似産品的不同配方中可能包含不同的成分,但是強生嬰兒所有産品都符合各國監管機構的要求和強生嬰兒品牌同樣的高標準安全要求。”

    在採訪中,強生全球創新中心亞太區研究與開發部副總裁吳冬再次強調了這一觀點,即強生在全球執行的都是同一標準,根據美國化粧品成分安全性評價委員會(CIR)的評價結論和中國監管機構的規定,當季銨鹽-15在産品中的濃度不超過0.2%時,在化粧品中使用是安全的。

    至於産品配方的差異,吳冬解釋,首先,強生使用的是完全相同的防腐技術與評價標準,不涉及雙重標準。配方中某種成分的不同是強生公司考慮到不同國家或地區消費者的使用偏好、具體監管要求等因素而進行的調整,且並非只有中國,強生在美國本土以及澳大利亞、加拿大等國家和地區也使用季銨鹽-15作為甲醛緩釋劑,因此不存在“雙重標準”一説。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局將評估季銨鹽-15安全性

    針對美國安全化粧品運動的説辭,1894年成立的美國個人護理協會當即發表聲明指出,“全球的科研專家對這些物質均已相當熟知,對其進行過深入而廣泛的檢驗,在當前的使用狀況下不會引起任何健康問題。”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化粧品安全專家委員會主任委員孫有富研究員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在美國、歐盟等許多國家和地區,季銨鹽-15可作為化粧品防腐劑使用。

    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朝陽醫院職業病科主任醫師郝鳳桐指出,現代衛浴産品和化粧品由於保濕、肌膚潤澤等功能需要添加很多的營養成分,添加防腐劑幾乎是不可避免的。但他同時強調,防腐劑在衛浴産品和化粧品中的應用要有一定限制,在保證防腐作用的前提下,劑量越低越好。

    根據這一原則,目前國際上將季銨鹽-15在化粧品應用方面的最大允許濃度設定為0.2%,即2000ppm(ppm是一種濃度單位,用於表示微量物質的含量,1ppm=0.0001%),我國2007年頒布的《化粧品衛生規範》中,對季銨鹽-15設定的安全限值也是0.2%。採訪中,強生(中國)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強調“強生嬰兒洗髮産品中的季銨鹽-15是嚴格限定並遠低於這個標準的,使用是安全的。”

    為證明自己的説法,強生提供給記者一份2009年4月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的嬰幼兒衛浴産品安全風險評估報告,這是2009年3月強生等嬰幼兒衛浴産品安全性首次被CSC質疑後,國家藥監局組織專家對強生等産品進行風險評估後的結果,報告中稱:“所檢樣品中甲醛的含量遠低於我國《化粧品衛生規範》規定的2000ppm的最大允許使用濃度,此要求與歐盟以及美國化粧品原料專家評價組評估結論一致,按産品‘使用説明’正常使用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11月4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也在官網發佈了聲明,聲明中稱,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11月4日的發文,我國《化粧品衛生規範》(2007年版)規定,季銨鹽-15是化粧品限用防腐劑,限量值為0.2%,與歐盟有關規定一致。美國化粧品成分安全性評價委員會(CIR)的評價結論認為,當季銨鹽-15在産品中的濃度不超過0.2%時,在化粧品中使用是安全的。包括美國、歐盟等在內的許多國家和地區,均允許季銨鹽-15在化粧品中使用。

    強生稱二惡烷未超標

    相比季銨鹽-15,此次事件中的另一焦點“二惡烷”對於中國消費者來説並不陌生。去年的霸王洗髮水(微博)就曾身陷“含致癌二惡烷”的輿論漩渦。根據美國FDA的資料,二惡烷是一種存在於化粧品中的微量化合物,屬於某些化粧品在製造過程中衍生的副産物,二惡烷本身並不作為化粧品原料添加。二惡烷引起關注始於20世紀70年代,不過,FDA研究人員發現,化粧品中二惡烷的含量要遠遠低於致癌劑量,而且極易揮發,真正被皮膚吸收的量極小。從現有資料來看,據了解中國藥典2010版,規定二惡烷的限量為380個PPM。在化粧品中,美國、歐盟及我國均未對洗護用品及化粧品中二惡烷的殘留量設立硬性指標。FDA曾表示,在這些個人護理用品和化粧品中被監測出的二惡烷對消費者不構成任何威脅。在中國,2009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其官方網站上曾公佈對衛浴産品中二惡烷安全風險的評估結果,其中提到日常消費品中(食品和藥品除外),二惡烷的理想限值是30ppm,當含量不超過100ppm時,在毒理學上是可以接受的。

    那麼,強生嬰兒産品中二惡烷的含量是否也在限值之下呢?對此,吳冬表示,毒理學的一個基本原則是,存在並不代表有毒,使用的量和方式才決定一種物質是否造成危害。國家在2009年對強生嬰幼兒衛浴産品的檢測結果,僅有一個批次的沐浴産品檢出含有微量二惡烷,這個結果遠低於理想限值30ppm以下,對健康不構成任何威脅。

    強生洗髮水已得到第三方的檢測結果

    雖然國家《化粧品衛生規範》對化粧品中的甲醛濃度做出了不得超過0.2%的規定,二惡烷也是極微量的,但許多父母仍然會提出這樣的疑慮:《化粧品衛生規範》是針對成年人制定的標準,對於免疫系統尚未發育完全的嬰幼兒來説,是否存在限量過高的風險?對此,吳冬解釋説:“對於用於日常用品的化學製劑,科研人員在反復進行測試後,還會考慮到既往的科學數據和安全系數,設定一個極大的安全邊際,在這個安全邊際以內會考慮到所有人群,其中也包括嬰幼兒。”

    針對目前外地部分超市自行對強生嬰兒洗髮精所做的下架處理,強生(中國)有限公司總經理王梅影表示,目前強生正在與這些商家進行溝通。強生方面還透露,我們剛剛收到獨立第三方機構Intertek的檢測報告,所檢樣品中甲醛的含量遠低於中國《化粧品衛生規範》規定的最大允許使用濃度。

    本版撰文

    晨報記者 孔瑤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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