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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靈活徵收房産稅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31日 14:5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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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度尼西亞政府除了對購房者徵收房産購置稅及附加稅、奢侈品稅外,還會每年靈活地對房産擁有者徵收房産稅。

  雅加達稅務局官員阿卜杜拉日前告訴記者,在印尼,房産稅是由地方政府負責徵收的,徵收上來的稅款將直接充入地方政府預算,支持地方建設。房産稅是地方財政的重要來源之一,很受地方政府重視。

  根據印尼法律,地方政府可以每年自行估計轄區各處房産的價值,然後在此基礎上按一定比例收取房産稅。出於照顧低收入階層的原則,印尼政府對價值在10億印尼盾(約合11.1萬美元)以下的房産每年徵收政府估價0.1%的房産稅,而對其他房産則徵收政府估價0.2%的房産稅。

  政府估價是地方政府在徵收房産稅時最靈活的工具。據在巴厘島從事房地産業的印尼華人莊子勇介紹,印尼各地政府對於房産的估價並沒有透明的標準,但一般來説,政府估價是當年房産市場價格的八成到九成。他説,由於近年來印尼房地産市場日益火爆,政府對房産的估價也是連年上漲,導致房産擁有者們每年要繳納的房産稅越來越高。

  此外,印尼租房者一般來説需要代替房産擁有者支付每年的房産稅,但這只是雙方協議形成的約定,一些租房者會把房産稅放在租金中一起交給房産擁有者。同時,雅加達部分廉租房的租戶情況稍有不同。根據當地法規,政府將部分廉租房交給開發商進行建設,廉租房建成後5年內,租住住戶可以免繳房産稅,而由開發商承擔;但在5年之後,該套房産的産權將被轉移至開發商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