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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1月25日 11:0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NTV
家住重慶的丁長春今年37歲,2008年11月,他陪朋友到重慶市江北區土地房屋權屬登記中心辦事時,隨意將兒子丁小魚名下的一處房産輸入查詢系統進行查詢,但顯示的結果讓他眼前一黑。
丁長春:查出來這房子是別人的名字的時候,我還問了一下服務小姐,我説你查錯沒有,我喊她再幫我查一遍,她查出來還是這樣,而且還説了一句什麼呢,這房子已經抵押了。
原來,這處原本屬於兒子丁小魚的房子,房主竟然換成了別人,不僅如此,新房主還將房産做了抵押,在銀行辦理了貸款手續。
丁長春:我當時腳都軟了,我當時腳都是軟的,我沒有想到會發生這種事情,
這處位於江北區五里店陽光100小區的房産,是丁長春在2005年出資購買的。2007年他與前妻李國芬因為感情不合協議離婚,當時雙方約定,這套房産留給李國芬和兒子丁小魚。可是現在,房子怎麼會變成別人的呢?
丁長春:我讓服務小姐幫我查出來一看,鄭宇翔,當時我很吃驚,我頭腦也懵了,腳也軟了,沒有辦法接受的。
丁長春説,他之前的困惑在看到這個名字的那一刻全部消失,他立刻明白了,這就是一場陰謀。那麼,這個鄭宇翔到底是誰,他跟丁長春又有什麼恩怨呢?
丁長春:我跟他發生過摩擦,在我家裏面。最早也聽説過這個人,就是她現在的男朋友。
1997年,22歲的丁長春與同歲的李國芬相識結婚,第二年,兒子丁小魚出生之後,夫妻倆開了一家小吃店。可隨著生活越來越好,兩人的感情卻出現了問題。
丁長春:我老婆做生意啥子都不做,睡覺睡到12點鐘,買菜,買了菜就打牌,打了牌之後就收錢,就這樣,比如説要串菜啊或者要弄其他的她都不管,管的時候很少,反正下午都打牌
因為長期的矛盾積累,2007年5月,丁長春和李國芬協議離婚。丁長春説,離婚後不久,他就在前妻分得的陽光100小區那套房子裏見過這個名叫鄭宇翔的男人。
丁長春:這房子也有孩子的一半,比如我來看孩子或者是其他什麼,來拿東西也正常,因為畢竟也是我先掏錢買的。我敲門感覺不對頭,反正一直沒有人開,等了十分鐘左右,開了,我走進來,走進來我就看到一個男的,坐在屋子裏在上網。我就問她,我説這是誰。她説這是誰關你屁事
原來離婚時,除了將存款、小店留給妻子之外,雙方還約定,時年10歲的兒子丁小魚隨母親一起生活。家裏的兩套房子,夫妻倆各分一套,為確保以後兒子能得到房産,丁長春特地跟李國芬簽下協議——兩人分得的房産都與兒子共有,而他們只有使用權,不能買賣。
解説:丁長春提醒李國芳,當初雙方的協議裏還有約定,只要對方有了新的交往對象,就不能在這房子裏繼續居住。
丁長春:你耍男朋友很正常。我找女朋友也正常,你耍男朋友也正常,但是在我們自己擬的這個協議上,大家都不要違背就行了。你找,你自己出去,你到外面去,你住到他的家裏去,你也是嫁人,你嫁到他的家去就行了,反正房子你給孩子留著,
可丁長春的提醒沒有起到作用,反而激怒了對方,兩人大吵起來。隨即,李國芳和那名男子一起,用力把丁長春推出門去。
丁長春:我一個人怎麼能推搡得過他們幾個呢,那個男的可能有1米78,塊頭也大,我肯定要比他瘦小一些,把我推倒在地下,我摔倒了,他們把我推出去了
當時雙方在樓道裏發生抓扯,鄰居撥打了110報警,丁長春清楚地記得,在出警民警填寫的治安調解書上,當事人一欄裏除了自己,還有一個名字——李國芬的男朋友鄭宇翔。丁長春説,直到在房屋交易中心看到房産已經變更,他才突然想起來與李國芬、鄭宇翔發生衝突之後的一件事。
雖然離婚時雙方協議兒子丁小魚由前妻李國芬撫養,但是因為孩子從小在奶奶身邊長大,所以離婚後仍然跟丁長春在一起。雙方發生衝突之後,李國芬搬出了陽光100的房子,丁長春帶著兒子丁小魚在裏面居住。
丁長春:她那時候有這房子的鑰匙,那天下午帶了一個人來,帶了一個女孩
她説她回來拿東西,她説我朋友順便過來看一下我們裝修的風格,她説她也買了一套房子準備裝修,這是她的原話,這個女孩一進門,沒有説話,就開始照相
丁長春認為,從這件事情來看,李國芬想要賣房是早有預謀,但這房子有兒子的一部分,她偷偷將房子賣掉,而買主竟然就是她的現任男友,這讓丁長春難以接受。
丁長春:他們倆共同設計的一個圈套,騙了兒子,也騙了我,把這房子拿過去,把孩子的那一部分全部吞了。
丁長春委託律師了解到,在李國芬和鄭宇翔的房屋買賣合同上,雙方約定的價格是60萬元。
丁長春:那個男的太聰明了,太狠了,太壞了。
記者:為什麼説他聰明呢?
丁長春:聰明是什麼呢,他什麼一分錢沒有給,把房子過成是他的名字了,另外用這房子把錢又套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