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經濟與法 >

[經濟與法]繼母的意願(2010.8.20)

發佈時間:2010年08月23日 16:2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絡電視經濟臺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我手裏拿的是一份協議,協議的一方是一位叫徐懷蘭的老太太,另一方是他的繼子。徐老太太有三個親生子女,但是在協議裏,徐老太太卻答應死後將屬於自己的房子留給四個繼子。那麼徐老太太為什麼將房子留給繼子,而不是自己的親生子女呢?協議一露面,老人的親生子女哪是説什麼都不能相信。

    李泉泉是徐懷蘭老人的女婿,2009年4月的一天,他正在外地出差,突然接到一個陌生的電話,來電話的人自稱李錦,説是徐懷蘭的老伴李秉忠老人的兒子,想找他説一下房子的事兒。

    李紅珠的愛人李泉泉:

    他就説,房子老太太有個條,寫的東西,有個協議,這房子是我們的,你們拾掇一下東西,該走就走,房子歸還我們。

    徐懷蘭李秉忠夫婦去世後,那套房子一直空著沒人住,具體情況不大清楚,李泉泉趕緊打電話,把這個消息告訴了愛人李紅珠

    李紅珠:

    我們一愣,我説不可能的事,我母親十年來沒説過這個事,我們覺得很詫異,肯定他是假的,是騙人的,一直都説是假的

    連看都沒看到,李紅珠為什麼那麼肯定協議是假的呢?

    李紅珠:

    我想我母親不會給他們寫這個協議,你想想他們老倆口都商量好了,都做好遺囑了,怎麼能

    想把這個房子給你,這肯定明顯是假的。

    原來,李紅珠的手上有一份李秉忠老人留下的遺囑,指明死後這個房子歸自己母親徐懷蘭所有,現在母親去世了,房子應該由他們幾個子女繼承。

    大家都知道,再婚老人的遺産分配是一件很棘手的事。那是因為一般來説,老人都想讓自己的親生兒女多得到一些財産,所以常常會引起糾紛。可今天這兩位老人可有點不一般,一個是簽下協議把房産留給繼子沒留給親生子女,一個是留下遺囑,指明房産全歸老伴,實際上也是把房産全留給了女方的子女,兩個老人為什麼在處置遺産的時候都會偏向對方的家庭呢?這份協議和遺囑又是怎麼來的呢?

    家住徐州市的李錦共有兄弟四人,他是最小的一個。1984年年底,李錦的母親去世已經兩年多了,年近60的父親李秉忠突然提出想找個老伴,此舉招致兄弟們的一致反對。

    老四李錦:

    這個養兒防老,養那麼多兒子,以後還能不管你的事嗎,就好像是對子女的這種不信任感,我當時是這樣理解的。

    但是父親決心已定,執意要找,李家兄弟也沒有辦法。1985年,父親和小他將近十歲的某醫院護士長徐懷蘭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

    李錦:

    他也沒舉行什麼儀式,也沒怎麼,兩個人就在一塊過了。

    由於起初就反對父親再婚,李家兄弟很少過問父親的事兒。

    李錦:

    我對她接觸很少,我可以説從那麼多年,我就沒有到她家過,我也去了,看我父親,我連她家一口水我都沒喝,我不大去。

    雖然不咋來往,但是10年來,李家兄弟和繼母徐懷蘭一直相安無事。直到1997年,這種平靜才被打破,這年夏天,父親李秉忠患上了食道癌,住進了醫院,繼母徐懷蘭盡心盡力地照顧父親。

    李錦:

    我父親有病,徐姨還是幫了很大的忙的。

    1998年9月5日,李秉忠老人病情加重,快不行了,當時李錦和大哥李理還有繼母徐懷蘭都守候在醫院裏。

    李錦:

    那天很嚴重了,徐姨能看出來,她幹過多少年護士了,她應該能看出來了。她説咱商量商量,看你爸這個後事怎麼辦。

    兩個兒子一思量,父親已處於彌留之際,也該是和繼母商量一下後事的時候了。

    李錦:

    咱這個家庭很特殊,以後再出現什麼糾紛,避免這些事,我們説咱簽個協議啥的。她説行,我呢也沒在紙也沒帶筆,我去值班去了。我跑到大夫值班室,問他要了兩張病例紙,借了筆,就那麼寫上了。

    李錦執筆很快寫好了協議,兩個兒子和繼母徐懷蘭都在上面簽了字。協議中約定:父親的家産在徐姨也去世後,房産歸我們,錢物歸徐姨子女。

    李錦:

    她跟我父親也生活了那麼多年了,她也是再婚,也沒地方去住去,這就擱這兒住,不管是誰先死了,這個住是合情合理,這個沒有爭議的。我這個繼母百年之後,這個房子順理成章,應該由我們弟兄幾個來繼承。

    就在協議簽訂的兩個小時候,李秉忠老人離開了人世,之後徐老太太又在這所房子裏生活了10年,直到2008年4月老人去世。因為父親不在了,再加上徐老太太自己也有3個子女,這10年來李家兄弟基本上斷絕了與徐老太太的來往。現在徐老太太去世後,李家兄弟便想收回父親的房子,沒想到對方子女手裏竟然有自己父親的遺囑。

    聽説李紅珠手裏有遺囑,李錦也是一愣,因為父親已經去世十年了,自己從來沒有聽説遺囑的事兒。

    李錦:

    她就説,李伯伯留了遺囑,説得按遺囑執行,我怎麼沒弄明白,怎麼就按遺囑執行。00:32:15

    電話裏説不清楚,為了説明自己才是合法的繼承人,雙方通過傳真,很快都將各自手上證據的複印件傳給了對方。

    李家兄弟手上的協議我們不再贅述了,現在我手上的這份材料,是徐老太太子女手上的證據,李秉忠老人留下的一份經過公證的遺囑,內容是:我名下的煤建南村20—201房産中屬於我的份額待我百年之後,由徐懷蘭一人繼承,産權歸其所有,家中所有的家電和傢具也均屬徐懷蘭一人所有,其他子女無權干涉,訂立日期是1998年8月10日。李秉忠老人為什麼會留下這樣一份遺囑呢?

    李紅珠説,母親徐懷蘭原來是當地一家醫院的護士長,1981年父親去世後,母親一直一個人生活。1984年年底,經人介紹認識了離休幹部李秉忠。

    李紅珠:

    那時候我母親就是不到50歲,比我現在還年輕。醫院裏頭有人介紹的。

    李紅珠共有姊妹三人,作為家裏的老大,李紅珠能夠理解母親一個人生活的孤獨和不便,所以非常支持母親。

    李紅珠:

    就覺得她不容易,把我們撫養大,你看我父親有病,她也伺候多少年,她自己也真不容易,就覺得她自己也需要幸福。

    見兒女們不反對,母親很快就和李秉忠辦理了登記手續。婚後,兩位老人志趣相同,情投意合,生活得很幸福。

    李紅珠:

    他們經常是旅遊,經常出去旅遊,去的地方數不勝數,太多了地方。他們喜歡旅遊,老頭離休了之後,也學書畫幹啥的,也上老年大學他兩人一起,一個學書法,一個學唱歌。

    後來,李秉忠老人的單位又分了一套50多平米的房子,兩人便搬進新房居住。1995年,公有住房優惠出售時,兩位老人花8000余元購買了這套住房,産權登記在李秉忠老人的名下。

    李紅珠:

    兩人花錢買的,用老頭的工齡買的。

    據李女士説,當時兩位老人的錢不夠,當時還向弟弟借了一部分錢,後來還打了借條。

    李紅珠:

    他説我借你們的錢,我給你們打借條,老頭親筆書法,寫上借條,簽上字,蓋上章,摁上手模。

    可是天有不測風雲,1997年,李秉忠老人被查出患上了食道癌,徐老太太更加盡心盡力地照顧老伴。或許已感覺到自己時日不多,又感念老伴多年相伴和悉心照顧,李秉忠老人覺得有必要給老伴一個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