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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與法]富姐的神話(2010.6.7)

發佈時間:2010年06月18日 16: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絡電視經濟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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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農曆臘月二十七,江蘇省泰州市新橋鎮,一位據説身價過億的富姐薛萍突然失蹤了,這消息一傳開,新橋鎮頓時炸開了鍋,人們紛紛涌向薛萍的家。

    薛萍的鄰居 駱紅艷:出事那天晚上沒回來,第二天好像都還有多少人去找,有人説在這邊,有的人説在那邊,都找不到。

    薛萍的親戚 孫華林:人不在家了,那天晚上在她家,圍了很多很多的人

    失蹤的薛萍家住江蘇泰州靖江市新橋鎮鵬麗苑7-8號,是當地有名的富姐,人稱為“財神爺”。這都臘月二十七,離過年就三天時間了,薛萍怎麼突然失蹤了?她是不是遭遇到了什麼不測?在得知薛萍失蹤的消息時,新橋鎮上的許多人焦急萬分,他們到處尋找薛萍的下落。

    薛萍的鄰居 駱紅艷:就是不知道她去哪去了,到處找找不到。

    萬般無奈之下,情緒激動的人們到當地的派出所報了案。

    江蘇省靖江市公安局新橋鎮派出所民警 聞寅:薛某之前她家也報過幾次警,我們也出過幾次警,對她也稍微有些了解。因為找不到薛萍這個人,然後(我們)就一直在找薛萍這個人。

    薛萍是誰?為什麼她的失蹤會在靖江當地引起軒然大波?令人奇怪的是,與這些情緒激動的人們相比較,薛萍的夫家人和娘家人卻顯得出奇地平靜,他們這次沒有到派出所報案,甚至還把薛萍的三個女兒藏了起來,難道他們知道薛萍的下落?抑或是受到了什麼威脅?此時,警方也在到處尋找薛萍的下落,就在薛萍失蹤十多天后,一位女人的出現讓警方大感意外。

    2009年2月4日,也就是農曆正月初十,一位個子一米五左右、看起來有些膽怯的女子來到了江蘇省靖江市公安局新橋鎮派出所。

    江蘇省靖江市公安局新橋鎮派出所民警 聞寅:我一看這個人,怎麼看到這麼眼熟,然後我就回憶,回憶起來,一想,這個人就是薛萍。(我們)一直在找薛萍這個人,然後當今薛萍這個人就來了,然後我很吃驚,然後薛萍看見我之後她就講,我今天是來投案自首的。

    薛萍:當時我躲到無錫去了。我以為跑遠一點,他們就不會殺我了,你懂嗎。

    我國刑法第67條規定: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那薛萍當初為什麼失蹤?現在又為什麼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呢?靖江市新橋鎮那麼多人關心她的去向,是不是她犯下了什麼大案子?到底誰要殺她呢?

    當時,正好是民警聞寅值班,得知這個情況之後,聞寅一方面穩住了薛萍,一方面向派出所領導彙報,派出所領導立即組織民警對薛萍進行初步的訊問。

    江蘇省靖江市公安局新橋鎮派出所民警 聞寅:在我們(對薛萍)進行詢問之後呢,認為薛萍可能是涉嫌非法集資的,於是我們就立即向市局經偵案件偵查大隊報告,報告之後,市局于第二天就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成立了重案組,對這個案件進行偵查。

    偵查的結果讓泰州靖江市公安局專案組極為震驚。薛萍涉嫌一起特大的非法集資詐騙案,涉案資金超過一億元,上當受騙的人有120多人。騙了一個多億?看來這個薛萍不是個平常人。可奇怪的是,通過調查走訪民警發現,薛萍既沒有顯赫的家世,文化水平也不高,家裏既不辦廠也不開店,就是一個普普通通的農村婦女。她憑什麼讓那麼多人相信她並借那麼多錢給她呢?

    這位身心憔悴的駱紅艷是從重慶來到江蘇省靖江市新橋鎮落戶的,她與丈夫一起經營一家飯店,飯店與薛萍的家只有一墻之隔。薛萍看到駱紅艷經濟狀況比較好,就主動與她交往。

    薛萍的鄰居 駱紅艷:剛開始就住我家隔壁,她家就是説找了一個保姆不怎麼好。她就到我家來玩,我媽媽一直住我家,那段時間回去了,她想一想,她説你媽媽也蠻好,就是説你媽媽爸爸都住在你家,就是來了就你住家,或者説,你家裏肯定也不舒服就是,我有公公有婆婆,就是説你不好處(關係),叫你媽媽上我家上班,我説倒也是,靠得近,也蠻好的,又有一個照應,也看得見就這樣我媽媽到她家上班。

    駱紅艷的媽媽在薛萍家裏做事,薛萍對駱紅艷説“你媽媽就是我媽媽”,並且給駱紅艷的媽媽租了一間房,讓她爸爸從重慶搬來和媽媽一起住;對駱紅艷的小孩,薛萍經常買點小東小西的,哄得孩子很開心。薛萍還常常拉著駱紅艷一起聊天,一來二去的,倆人成了無話不談的好朋友,並且結拜成了幹姐妹。

    薛萍的鄰居 駱紅艷:感覺她人太好了,從來沒有人遇見對人這麼好的人,有時到我家端端菜,也到我們家吃吃飯,每次我們不收她高,她每次好像給錢的時候都好像很大方一樣,明明説八十塊,她就非要給你一百塊。

    遠離家鄉的駱紅艷看到薛萍這樣真心實意對待她,並且處處為她著想,駱紅艷感覺特別溫暖,她從心裏認定了薛萍是自己的好姐姐。也就在這時,薛萍神神秘秘地對駱紅艷説。

    薛萍的鄰居 駱紅艷:你開這個飯店太辛苦了她説,她説你要靠我兩年,你日子好過得很。我説什麼意思,怎麼會我跟你兩年,我就有好日子過了,對不對。她説,意思上就叫把我錢放在她那裏。

    一説到借錢的事,駱紅艷就有些為難,一方面飯店是他丈夫開的,如果跟丈夫商量,丈夫肯定不同意,因為生意也比較難做,閒散的資金不是太多;另一方面呢,她不知道薛萍到底在做什麼,錢借給她會不會出問題。看到駱紅艷有些猶豫,薛萍就跟她保證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