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3月25日16:50時間,發現自己的電動車被物業鎖了,物業沒有通知過我,我找了物業3次,物業承認是他們鎖的,但始終不給我開,一共1個小時後才給我開,我覺得此事欠妥,自己的私有物品被他人限制,自己無法使用,和強盜沒有區別!旁邊也有其他的車子停著,只是鎖了我一輛!附近也沒有明顯的告示説不能停電動車!即使是我錯了,我要求開鎖,物業理應幫我打開!第二天去和物業理論被4個物業人員辱罵,2個保安進行施暴,強行脫離我的電動車造成損壞!不求賠償,只求書面道歉!物業費都是我們主任交的,我沒有享受到物業提供的應有服務,也對我的人身造成傷害,物品照成損壞!要求討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