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舉報中國電信北京公司多年來未執行《信息産業部關於保障移動電話用戶資費方案選擇權的通知(信部清[2006]630號) 》的文件,阻礙並剝奪了用戶的主動選擇權,強制並限定用戶使用其指定業務,嚴重的影響到了用戶的合法權益。現對中國電信北京公司的這一違規行為進行舉報。
本人的號碼針對電信運營商拒絕辦理攜號轉品牌業務曾于2008年8月14日向工信部寫信舉報過其違規行為,10月也收到了北京市通信管理的信訪復字【2008】065號回函,要求運營商按對規定給予辦理轉品牌業務,未果08年底本人再次上訪于工信部信訪接待室,相關負責人當時協調到了中國電信及北京公司負責人到現場為本人處理問題,此問題09年一直投訴至今未兌現,經多次投訴、申訴、舉報仍明知故犯,拒不改正,作為國有企業竟然明目張膽違規,當下工信部在國內已經進行了第二批攜號轉網的實驗如火如荼的進行中北京電信連攜號轉品牌都無法實現,你讓攜號轉網絡情何以堪?連本地網絡都無法轉品牌轉網更何談?請問這是否是跟工信部的工作方向背道而馳?這麼多年來不知相關的監管部門當地的主管機構是否監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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