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曾用北京移動號18310628868,13年5月因出差撥10086辦理移動停機保號業務,其間語音介紹停機規則:停機期間每月扣除5元停機保號費直到賬戶欠費後三個月銷號。到13年10月想恢復使用時號碼已銷號,而我停機之初賬戶餘額是43元理應支持8個月停機,但移動客服告知其移動曾在2012年11月更改規則:2012年11月前激活的號碼執行老的停機保號規則,即停機保號期間90天內不扣費,90天后自動銷號,而他們告知我的手機號正是2012年11月前激活使用的。經過多次10086交涉,他們承認系統存在失誤,但號碼不能找回,賠償重新選號的手續費10元,賠償賬戶主賬戶13元,因為副賬戶29元屬於參加活動獎勵所以不屬於我個人資産不返還,並聲稱我早在入網時簽訂入網協議所以必須遵守移動規則。我對此處理不滿投訴至13911010086(號稱中國移動集團投訴熱線),但處理結果相同。我打12315(消協)被告知根據<通信條例>應該由工信部管轄。我隨即到工信部網站申訴,工信部系統回復我短信:問題已受理,交由移動協調。我去北京市移動三元橋客戶協調中心申訴,三元橋工作人當即調並上報,後告知不能確定系統有失誤為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