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在國美買的電器,因不小心發票和送貨單在衣服口袋裏被洗衣機洗了,打電話諮詢國美解決辦法,全國客服和門店都必須要求我登報聲明發票和送貨單作廢,實屬國美只為自己著想不為消費者考慮的霸王條款。她們口口聲聲辯解為客戶著想,試問我有你們的會員卡,此次交易也有我的住址,電話,刷卡記錄,簽名等一系列證明足以證明是我本人購買,再説我還可以提供身份證,銀行卡或生命之類的證明嘛,退一萬步就算是發票等不是被洗沒了而是丟了被別人撿去,再去你國美提貨,難道你賣一次東西能出兩次貨。國美所制定的這一政策,只為保全自己,完全不顧消費者為此所要支付的額外時間,精力和經濟成本,從某種意義上來説,是對消費者權益的一種侵害,希望有關部門能規範商家的這些不合理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