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9月9號寄出的同城快遞損毀,到現在沒賠償。快遞公司人也不來聯絡,第一次打電話去問,説快遞員找不到路。第二次問又説東西損壞了,當時態度倒還好,説第二天要來賠償我180元物品費和15元快遞費。過了6天快遞公司一直沒人聯絡處理這個事情,我就向國家郵政總局投訴了申通快遞公司。申通知道我投訴後態度很惡劣,不但不來人道歉賠償,一開始説我把他們電話拉黑了打不通,後來又説我勒索威脅他們要六七百的賠償費。簡直氣死我了,申通你憑什麼污衊人?你有什麼證據什麼權利!!!這期間就只有國家郵政總局聯絡了我,問了我情況,至始至終申通就沒人聯絡過我。隨後也就沒了音信。申通簡直就是市井流氓無賴!我花了195塊錢,買了冤枉!將來誰敢到申通寄東西?所有包裹給申通,到最後都説損毀不賠,還要冤枉寄件人勒索。那麼請問申通你是吃了多少寄件人的貨啊?投訴了兩次國家郵政總局都回復我調解無效,讓我通過別的途徑處理。國家郵政總局的就這麼包庇這種公司嗎?是收受了什麼好處嗎?一定要嚴處這種上下互通包庇的惡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