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去向
投訴單位: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
投訴內容: 我正在步步高超市長沙王家灣店的收銀臺買單,安安靜靜,沒有報警器報警。突然一位身份不明的女子(未穿超市工裝、未戴工號牌,事後證實為超市便衣防損員)將我強行從收銀臺拖出超市(有超市監控為證;超市也願意公開監控)。超市的行為侵犯了我的人身自由權和名譽權。此事已有長沙晚報、長沙電視臺、瀟湘晨報、湖南電視臺到超市採訪過。超市負責人只給我留下一句話:“你去告我吧,步步高的律師團隊隨時奉陪!”欺人太甚啊,不就是欺負我請不起律師團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