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在攜程定的機票,訂單號656124221,因當天天氣緣故航班延遲了,機票是我為客戶預定的,因客戶需要及時到達杭州,所以起飛前2個多小時,我致電攜程已經申請了退票。攜程告知機票改簽過,需要到東航退,我又致電東航,東航告知需要攜程退,再次致電攜程。。。如此踢皮球之後,我進行了投訴,毫無進展。一直等待
再次投訴要求全退(因航班延誤),攜程回復需要客戶去機場開延誤證明,我暈!!!哪個人可以讓客戶去機場開延誤證明,除了你們攜程。一再溝通後,我真是覺得時間浪費太多,作出妥協,答應按正常退票--也就是退票面款的20%,其他費用我個人承擔。看到沒,是我個人承擔!!!!
如此之後要求我寄回機票,OK,掏了12元順豐快遞費退回機票後,好幾天,不給退票!!!!
一再催促後退了!!更奇葩的是:退了燃油+機建+保險!
至此,徹底崩潰,惱怒!!!!
現在嚴重投訴,要求全退全額機票款!~!否則將投訴更高級主管部門,追究到底!!!!!
作為攜程的鑽石貴賓,對攜程的服務深表失望,同時十分不解,一個工作可以如此推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