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于2013年2月18日在京東商城購買三星平板電腦一個,京東頁面標價為2299,可以分期支付,於是我選擇了光大銀行12期的分期支付方式,費率為5%,可是在費用收取時,京東系統自動生成的訂單卻是2299+125,這125怎麼算來的京東一直説不出原因,客服人員打來電話説125的費用是光大銀行核算出來的,這邊費用也是京東代銀行收取的,可是銀行給出的説法卻相反。銀行出具的賬單顯示這筆交易費用為2308.57+115.34,這些怎麼來的我就更不知道了。與此同時,京東出具的發票卻是2299,所以我投訴他們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騙取顧客手續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