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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馬拉多納走進法院時情景
今天上午8時30分,球王馬拉多納及其律師、隨從人員一行8人乘車來到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北門,然後走進法院,到第四法庭出庭。馬拉多納參與的庭審是他起訴上海第九城市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侵害肖像權案。
2010年6月,九城公司宣佈馬拉多納出任網絡遊戲“熱血球球”的代言人,並且討論了馬拉多納同申花潛在的合作意向。對此,馬拉多納否認説,他根本沒有與朱駿及申花俱樂部方面進行過任何接觸或會面,沒有和九城公司簽訂過代言協議,也沒有收取代言費。今年3月,馬拉多納委託北京市中銀律師事務所葛友山律師提出訴訟,控告第九城市公司未經授權擅自使用馬拉多納的肖像。
馬拉多納在訴狀中稱,2010年6月初,第九城市公司與新浪在其官方網站上,發佈了馬拉多納代言“熱血球球”遊戲的報道,同時,兩被告在其遊戲運營網站上,開設了“熱血球球”的網絡遊戲頻道,聯合運營“熱血球球”遊戲,在該遊戲頻道及遊戲的多個界面使用了馬拉多納的肖像及 “馬拉多納”的文字。
按照球王的説法,自己並未代言過“熱血球球”這款網絡遊戲,也沒有允許兩被告使用其姓名和肖像,也正是因為這一點,他要求法院判令北京新浪互聯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和上海第九城市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賠償損失及合理費用支出共計2000萬元。
而九城方面表示,當初已經將25萬美元的代言費交給了中間人,並且中間人也拿回了由馬拉多納簽字的代言合同,至於馬拉多納提出的2000萬賠償,九城方面表示:“這個不是他説多少就多少的,即便他贏了,還得看法院怎麼判。”
記者今天到法院採訪別的案件時,在門外偶然看見馬拉多納乘豪車來到。但是,此案未對媒體開放,截至中午12時15分,馬拉多納仍未走出法庭。馬拉多納的經紀人表示老馬此次來京,主要是參加足協的相關活動。(記者楊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