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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週三(8月15日)淩晨,紐約州金融服務局在其官網發佈聲明稱,渣打銀行已經同意支付3.4億美元的民事賠償金,就該行隱瞞與伊朗相關交易的指控達成和解。
一週前,紐約最高金融監管機構在一份針對渣打的指控書中稱,渣打紐約分行涉嫌在2001年至2010年期間與伊朗政府“合謀”隱瞞約6萬筆為伊朗客戶進行的非法轉賬交易,總金額高達2500億美元,已觸犯美國反洗錢相關法律,恐面臨紐約州經營牌照被吊銷的結局。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紐約州金融服務局原定於當地時間8月15日聽取渣打管理層的辯護證詞。然而,根據該州金融服務局在官網公佈的最新聲明,作為該和解協議中的內容之一,本應于15日召開的聽證會已被推遲,且渣打銀行在紐約州的經營牌照也得以保留。
此外,聲明還顯示,雙方認定涉嫌交易金額至少為2500億美元,這一結果與渣打此前的回應可謂大相徑庭。在8月6日遭嚴厲指控後,渣打在第一時間回應稱,強烈反對紐約州金融監管機構的態度及其對所謂事實的描述。渣打銀行首席執行官PeterSands也曾申辯到,接受調查的交易中99.9%都屬合法,所涉伊朗交易僅有300筆,且總額不到1400萬美元。
儘管如此,包括渣打主席JohnPeace在內的高層在遭到指控後都已奔赴紐約與美國監管層進行會談,希望達成和解,而市場一度猜測雙方談判恐因賠償金問題而破裂。
記者注意到,除了3.4億美元的民事賠償金外,聲明還指出,渣打同意在其紐約分支機構安派一名由紐約州金融服務局選定的監督員,該監督員將針對渣打紐約州分行內部的洗錢風險直接對紐約州進行彙報;此外,渣打同意在紐約分行設置專職監督海外交易的人員,以保證不違反美國反洗錢法。
值得一提的是,儘管渣打與紐約金融監管層達成了該項和解,但該行仍然面臨國家層面,即美國聯邦政府有關該行曾幫助伊朗從美國洗錢事項的相關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