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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濟下行壓力、民間借貸問題、限購限貸等背景下,當前二手房買賣變得格外複雜。怎樣保證購房資金安全?怎樣保證産權順利過戶?等等問題,都成了當下購房者關注的熱點。怎樣才能回避買房過程中的風險,安全放心購房?
對於最近一直在找房的陳先生來説,日前碰到的事情讓他膽戰心驚。上月底,陳先生通過仲介推薦,看到新田園住宅區一套170多平方米的房子,每平方米掛牌價為3.1萬元。但多次相約,前後等了約半個月時間,房東仍不出面詳談。最後仲介告知,房東太忙,直接過戶付錢即可,對此陳先生感到很蹊蹺。但更蹊蹺的是,陳先生發現這套房屋另有仲介在掛牌出售,但該仲介公司掛牌價卻只有每平方米27500元。當陳先生提出想看房及成交時,同樣被房東以沒時間為由推脫過去。後來又發現,這套房子還遠不止這兩個仲介在賣,價格更是各有韆鞦。
同樣一套房子,為什麼多個仲介在掛牌,價格還相差極大?這讓陳先生百思不得其解。經過仔細詢問才得知,當初房東為了借錢將這套房子以公證的方式押給了擔保公司。現在房東在賣,擔保公司也在賣。
律師認為,現在一套房子的總價都很大,甚至可能要花費一個家庭一輩子的積蓄。因此買房首先要求安全,其次要求安心,這是最基本的要求。對於這種多人在賣的房子,安全過戶是第一前提,辦理銀行資金監管是一個好的渠道,而所有的資金,包括定金都應入監管賬戶。此外,過戶後,儘管法律保護善意的購房人,但由於房東債權人眾多,上門吵鬧的事情也不能完全排除,為了安心,如果購買者一定要買這個房子,建議在購買前要求仲介約上其他在賣此房的人,做一個協商,以便和諧共處,盡可能避免日後的吵鬧。這些措施客觀上增加了購房人的成本,但在當前特殊時期,多一份細心,就多一份平安。
所謂資金監管,簡單地講,就是將購房款存入銀行監管賬戶,買賣雙方約定:當過戶手續完成時,賣方有權領取購房款;而當過戶不能完成時,買方有權取回購房款,監管方認可這些條件。
對於買方而言,這裡應當注意的核心問題是:當交易不成功時,購房人如何順利從監管賬戶順利取回購房款,並有權解除合同。對此,我們的建議是以時間為界限,即當在某一天到來之時,無論出於何種原因(買方自身的原因除外),雙方仍無法完成過戶手續,買方即有權拿回房款,並有權解除合同。對於這一點,務必約定清晰、明確,以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糾紛之中。據《溫州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