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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廣東保監局針對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市分公司南沙支公司的違法違規行為連續下發三份行政處罰決定書。其因個險銷售方面存在問題,被責令整改並罰款1萬元。其負責人蔡建英、代理人唐明麗分別被罰款3000元、2000元,並被警告。
據悉,經查,中國人壽南沙支公司在個險銷售方面存在以下問題: 2010年12月6日,投保人唐波通過該支公司保險代理人唐明麗投保了兩份“國壽瑞鑫兩全保險(分紅型)”,投保單號分別為1110440100993077和1104401009937451。在銷售過程中,唐明麗向投保人介紹保險産品時存在“保險是強制存款,不能隨便拿出來”、“是存在保險公司”等話術。
廣東保監局表示,唐明麗上述混淆保險産品與存款差別向投保人作宣傳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一)項的有關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唐明麗改正,同時警告並罰款2000元。
此外,中國人壽南沙支公司對保險代理人培訓管理不嚴格的行為違反了《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第五十三條的相關規定。根據《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第六十九條的規定,責令改正,同時警告並罰款一萬元。
蔡建英,時任中國人壽南沙支公司負責人,對上述行為負有管理責任,廣東保監局對其警告並罰款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