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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時報記者 唐松
廣藥集團與鴻道集團的王老吉商標之戰遠未平息。證券時報記者獲悉,廣藥集團與鴻道集糰子公司加多寶公司的首例侵權案將於23日在東莞開庭。
業內律師認為,雖然該案索賠金額為區區50萬元,但由於此次東莞一家超市被列為被告之一,若廣藥集團勝訴,則由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帶有“王老吉”字樣的産品將面臨下架風險,且相關經銷商與加多寶公司均面臨被起訴的風險。
索賠50萬
近日,證券時報記者從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官方網站獲悉,廣藥集團起訴東莞市嘉榮超市、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侵害其商標權一案,暫定於8月23日開庭審理。
5月25日,廣藥集團依據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裁決,發表聲明稱目前在市場上銷售的未經廣藥集團授權的各種紅罐及紅瓶王老吉涼茶産品,均屬於侵權商品,廣藥集團保留追究相關侵權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同一日,廣藥集團以公證購買的方式在東莞市嘉榮超市購得由加多寶公司生産的標有“王老吉”字樣的涼茶一箱,而後起訴至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廣藥集團要求加多寶公司和嘉榮超市立即停止生産、銷售相關産品,並賠償經濟損失50萬。
另據了解,廣藥集團起訴廣州新供銷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和加多寶公司侵害商標權的糾紛案,也曾于7月被廣州市白雲區法院受理,廣藥集團同樣索賠50萬,開庭時間未定。
更多經銷商或被捲入戰火
雖然東莞和廣州案件中,廣藥集團索賠額度僅為50萬,但該案的判決結果將很大程度上影響後續類似案件的審判,而可能會有更多的經銷商被捲入廣藥集團與鴻道集團的戰火。
據法院公開信息,在東莞案件中,廣藥集團與鴻道集團的主要爭議有三個方面:一是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於今年5月9日才作出仲裁裁決的情況下,市場上正在流通的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王老吉涼茶應如何處理;二是該案兩被告對案涉銷售的王老吉涼茶是否存在過錯;三是加多寶公司從2010年5月2日至今所生産銷售的王老吉涼茶是否存在違法情節。
廣東經天律師事務所律師鄭名偉認為,如果市場上流通的是加多寶公司之前的庫存王老吉産品,從不浪費社會資源的角度出發,應給其3個月以內的時間讓其去庫存化。如果加多寶公司生産一面印有加多寶,一面印有王老吉字樣的雙面産品,則加多寶涉嫌進行商標轉移,在借用他人的商標牟利,應是非法行為,應追究法律責任。
“若廣藥集團勝訴的話,加多寶公司和其他經銷商均面臨同樣的索賠風險,而這個數額將是巨大的。”某不願具名的私募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