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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財險諮詢量猛增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01日 15: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今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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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記者劉英潮 通訊員劉寶民)日前本市遭遇強降雨天氣,使部分居民家中出現財産損失。近日,市民對投保家財險的諮詢量也明顯增長。保險業內人士提示人們:要對家庭財産保險有正確和全面的認識,超額投保和重復投保都沒有必要。

  據介紹,很多市民誤以為投保家財險後,因房屋漏雨後受到損失的財物都可以獲得賠償。但實際情況是,很多保險公司規定保險財産範圍是包括有全部産權的居住房屋及室內裝潢、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衣物、床上用品、傢具及其他生活用具等可以投保財産險。除此之外,有些險種用特別約定的方式承保現金、金銀、珠寶、玉器、鑽石、首飾等。而古玩、字畫、郵票、藝術品、票證、有價證券、書籍和無法鑒定價值的財産等是不可保財産。同時在保險賠償範圍上,保險公司一般規定家財險承擔的基本責任,包括火災、爆炸、雷擊、颱風、龍卷風、暴風、暴雨、洪水、暴雪、雹災、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空中運行物墜落等。管道破裂及水漬責任屬於特約賠償責任,需要投保人額外進行投保。

  保險業內人士還特意指出,有的市民以為將自家的同一財産向多家保險公司投保,出事後可以得到更多賠償,這是不可取的。因為當保險財産發生損失後,各家保險公司只能分攤財産的實際損失,投保人不能獲取額外好處。因此人們在確定保險金額時,不要超出財産的實際價值,否則投保人多交的保險費沒有任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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