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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訊 (記者劉蘭蘭)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最新發佈的公告,iPad的商標權已經于7月27日轉讓至蘋果名下。
蘋果與深圳唯冠之間的iPad商標權案持續了兩年,經過三次開庭後,最終於今年7月2日落下帷幕。根據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公告,蘋果支付了6000萬美元和解費給深圳唯冠,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也已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送達了將涉案iPad商標過戶給蘋果的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商標局日前發佈1321號公告稱,第1590557號iPad商標已于2012年7月27日經商標局核準由深圳唯冠轉讓給蘋果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