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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真堂獲野生動物經營加工許可證 三機構提請信息公開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30日 11: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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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求公開“福建省林業廳向福建歸真堂生物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歸真堂)頒發的《野生動物經營加工許可證》的信息”。北京環助律師事務所有關律師29日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包括該所在內的三家機構近日正式向福建省林業廳提出信息公開申請。

  該律師表示,活熊取膽企業得以存在,是因林業部門向其發放了《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因此,北京環助律師事務所,北京市豐台區源頭愛好者環境研究所,北京市朝陽區自然之友環境研究所三家機構向福建省林業廳提出信息公開申請。

  三家機構要求公開的信息包括:請求福建省林業廳公開許可歸真堂經營加工野生動物的時間、期限、種類、方式和用途等;歸真堂向福建省林業廳提交的申請報告、經營加工許可證申請表、證明申請人身份資格的有效文件或材料、驗資證明和經營加工場所或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證明、野生動物合法來源證明或説明、有關生産與加工技術資料和項目可行性報告、經營加工所在地林業主管部門審核意見、其他附加材料等。

  “我們此次申請信息公開,是想了解歸真堂是否存在上述兩個行政許可,以及兩個許可的具體信息。另外,我們也想了解歸真堂獲得許可的程序是否合法。”北京環助律師事務所的這位律師告訴《法制日報》記者,他們希望通過信息公開考察上述兩個普遍存在的行政許可中是否存在法律瑕疵。

  北京環助律師事務所顧問、中國政法大學環境法教授王燦發29日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向福建省林業廳提出的信息公開申請不涉及商業秘密。

  王燦發認為,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只有“因科學研究、馴養繁殖、展覽等特殊情況”,出售、收購、利用國家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産品的,方能授權批准。他説,歸真堂“以生産經營為主要目的”,顯然超出了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的允許批准的情形。

  如果申請被拒或對申請公開的內容有異議,“我們不排除採取其他法律行動的可能性,其中包括申請行政復議、訴訟等。”王燦發表示,就後續行動,他們已做好相關準備。(記者郄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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