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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與暴利:京石高速收費遭質疑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30日 09:4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民航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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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北京“721”暴雨救援的緊要時刻,京港澳高速(以下稱“京石高速”)北京段越來越擁堵,但收費站仍繼續攔車發卡或收費。

  北京警方在7月21日22時左右封閉了五環、六環連接京石高速的出京入口。直到22日淩晨2時,積水帶北側的杜家坎收費站已全面擁堵,但並沒有停止入京車輛過桿收費。

  償貸後收入已超20億元

  記者的調查顯示,北京首都公路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稱“首發集團”)2000年開始運營京石高速。首發集團已用收費還清了建設貸款。據公司融資時公開的數據,償貸後取得的經營性收入,已經超過20億元,。

  在遭到外界批評後,首發集團人士稱,北京目前並沒有高速路應急停止收費的規定。

  事實上,在過去的8年,這個路段的收費權一直受到質疑。北京市房山區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曾多次要求辦理相關提案。當時的報道稱,京石高速北京段1987年11月開始運營時,本屬於政府還貸路段,其收費權在償貸完成後取消;人大代表獲得的2004年北京市的審計材料顯示,該路段涉及銀行貸款3.48億元,已于2000年12月之前償還完畢。

  而北京市在1993年將路段一半收費權轉讓到一家國資企業。此後這部分權益注入到首發集團前身。2000年市政府將路段整體經營權劃撥給首發集團,並賦予其30年經營期限,至2029年結束。

  2005年北京市交通委員會辦理的回復解釋稱,首發公司擔負著500多公里已建成高速公路的管理和養護任務,還貸壓力很大,因此需要通過依法收取通行費償還貸款。

  依照規章應停止收費

  2008年多部委制定的《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辦法》將經營權轉讓後的前後累計經營年限定為20年,最多可延長至25年。這個辦法可能無法追溯早期建設的京石高速。但是,交通運輸部等五部委2011年6月發佈了《關於開展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則同時針對歷史遺留問題。依照該國務院文件中規定,至今已經營收費25年的京石高速北京段,也應該停止該路段的收費。

  不過,首發集團在其2011年票據募集書中稱,京石高速(北京段)于1994年底建成通車,北京市政府于2000年將該條高速公路經營權授予首發集團,批復經營期至2029年底。如果以1994年為起點計算,則其收費尚可延續2年~7年。

  從經營情況看,京石高速該路段通行費收入佔所有通行費收入的10.5%,約4.66億元。而首發集團當年公佈的主營業務平均利潤率約36%。2010年數據顯示,京石高速的車輛通過量佔總量的約13%,居第二位。其過去12年的佔比則更高。京石高速的經營應不低於首發集團的平均利潤率,其所能提供的利潤已超過了首發集團當年全部政府補貼性收入。 (據《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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