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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發股價敏感信息後至少30分鐘才能復牌,且復牌時間限于每15分鐘或每半小時開始
◎短暫停牌開始前在證券市場已輸入的所有現有買賣盤,會于短暫停牌開始時被全部自動取消
⊙記者 時娜 ○編輯 楓林
港交所27日發佈諮詢文件,就允許上市公司在交易時間內刊發股價敏感資料徵求市場意見,諮詢期至今年10月8日,為期約兩個月。
目前,香港市場不允許上市公司在交易時間內刊發股價敏感資料。若上市公司于交易時間內出現須予披露事宜,有關公司股份必須立即停牌,並待刊發公告後,才可于下一交易時段恢復交易。
港交所研究發現,大部分主要海外市場,全日均准許上市公司刊發股價敏感資料,且交易可繼續進行,無需中斷;或者是在刊發公告後,經短暫停牌即可復牌。因此港交所建議,允許上市公司于交易時間內,在專門披露上市公司公告的“披露易”網站上,公佈股價敏感資料,但須作短暫停牌,讓投資者掌握公告內容。
有關安排的主要建議包括,上市公司刊發股價敏感數據後至少30分鐘才能復牌,並且復牌時間限于每15分鐘或每半小時開始。為方便厘定價格,短暫停牌結束後,證券市場內的相關證券及結構性産品會展開10分鐘的單一競價。結束短暫停牌後須至少有30分鐘交易時間(10分鐘競價時段及至少20分鐘持續交易)。因此,在正常交易日,全日交易結束前的最後復牌時間為下午3時30分。同時,短暫停牌開始前在證券市場已輸入的所有現有買賣盤(包括股票及任何相關結構性産品的買賣盤),會于短暫停牌開始時被全部自動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