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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商人林春平涉嫌犯罪被批捕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20日 06: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深圳特區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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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社杭州7月19日電 記者從溫州市人民檢察院獲悉,因吹噓成功收購美國大西洋銀行而名聲大噪的溫州商人林春平,7月17日因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被溫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包括其公司高管、財務、出納在內的5名同夥亦于同日被批捕。

  據檢方透露,截至目前,此案尚有大量犯罪事實未偵查完畢,根據現有證據,已可認定林春平涉嫌虛開增值稅發票數億元,虛開發票稅額高達上億元,此外,林春平還涉嫌虛開用於抵扣稅稅款發票上億元等其他犯罪。

  林春平1970年生,浙江溫州市甌海區澤雅鎮人,係溫州春平麗泰米業有限公司、溫州雙頻實業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法定代表人。經查,2011年以來,林春平利用以自己和他人名義註冊的溫州哈同商貿有限公司、溫州雙頻實業有限公司、溫州中壽進出口有限公司、溫州唐古實業有限公司、遼寧錦州中富公司等公司,通過分佈在全國各地的仲介人,向廣東、福建、江蘇、上海、湖南等全國22個省、市的企業大肆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並收取開票額4%至6%的開票手續費。涉及虛開金額數億元,稅額高達上億元,造成幾千萬元的國家稅款損失。

  此外,林春平實際控制的溫州中壽進出口有限公司還曾從他人處購買了一百餘份海關完稅憑證,並予以抵扣稅款約人民幣1億余元。

  據林春平供述,因為自己當時資金壓力比較大,銀行貸款要支付利息,所以在2011年下半年開始在廣州等地承接虛開增值稅發票業務。“我賺取的手續費基本上用來支付銀行貸款利息、外面民間借款利息、支付公司費用、自己費用等用途。”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虛開稅款數額人民幣50萬元以上即屬於“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量刑是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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