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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消息,做空機構渾水公司于美東時間週三(7月18日)發佈報告,質疑新東方(EDU)利用一次性“特許加盟費”來充實自己的現金賬戶。對此,新東方一位內部人士堅稱,全國各地的新東方學校均屬直營,“只有泡泡少兒教育等個別子品牌嘗試合作形式。”
新東方的董事長兼CEO俞敏洪在7月18日晚通過手機短信回應稱,暫時不方便表態。“在調查期,我們什麼都不能説。”
新東方VIE變動是否影響北京新東方及其子公司併入財報?某著名會計事務所合夥人分析稱,將VIE內容併入財報需要滿足兩個條件:一是股東對VIE是否具有控制力,二是股東是否對運營享有決策權。
“新東方在VIE股權結構變動前,作為董事長兼CEO的俞敏洪持有53%的股份,享有控制權,滿足以上兩個條件。在股權調整結束後,俞敏洪100%持股,如果原股東沒有異義的話,對VIE併入財報不夠成影響。”該會計事務所合夥人分析。
經過長達6個月的調查,渾水公司認為新東方旗下學校是“國有財産”,按照會計準則不能合併在綜合財務報表裏。此外,該機構還質疑新東方從未向股東披露“特許加盟經營”,由此獲取的加盟費導致新東方09-11年期財務報表具有欺詐性。
對於新東方學校的性質,該內部人士稱新東方一直是私營,但他同時表示,“中國對民辦學校資質的規定本身具有模糊性。新東方也一直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從事經營”。
而新東方的官方網站自2007年起發佈的法律聲明裏,也有“尚在部分地區設有合作的教學區”的説明。該聲明還稱,已將新東方及其下屬或關聯的所有機構的名稱、聯絡方式和情況介紹登載于新東方網站。目前該網站已經無法訪問。
渾水公司的報告提到,《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民資學校分兩種:一種是追求合理回報,另外一種是不追求合理利潤。其中,“不追求合理利潤學校”的投資者對學校沒有所有權,這些學校都是國有的。
渾水報告稱,新東方和行業其他成員選擇設立容易批下來的“不追求合理利潤”的學校。儘管中國法律規定此類型學校的設立初衷是“慈善”,但法律上的漏洞讓投資者可以設立其他的公司實體,對此類“慈善學校”提供有償服務,從而把利潤轉移出來。
對於新東方是否將以合作形式所取得的收入計入財務報表,該內部人士表示,具體細節並不清楚。而根據渾水的報告,“不追求合理回報的學校”的會計處理和一般公司是不同的,所有稅都被歸類在會計科目的“其他費用”裏。
渾水報告第13頁列出了新東方北京海淀學校的損益表,其中“其他費用”僅佔收入的0.5%以下,而中國的法定營業稅率是25%。
新東方股票18日收盤價為每股9.5美元,下跌35.02%。這已是該股票連續兩日下跌超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