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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7月11日,人保財險寧波市鄞州支公司與鄞州區農林局簽訂了《政策性農業保險農作物種植戶僱主責任保險協議》。“今後,從事種植業的農民,在生産過程中出現意外人身傷害可獲保險理賠。這一做法開創了浙江省先河。”人保財險工作人員表示。
農作物種植戶僱主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是農戶或村經濟合作社所雇用的從事田間生産勞動或與作物種植有關工作的務農人員。被保險人如果在生産過程中發生意外,死亡或傷殘的,每人賠償限額為10萬元,醫療費每人賠償限額為2萬元。另外,暫時喪失工作能力超過5天以上的,按當地最低生活標準賠償。
目前,寧波市鄞州區政策性農業保險覆蓋的糧油蔬菜的種植面積為30萬畝,上述新增的涉農險保險7月15日生效(為期一年)後,按每畝2元計算,實現保險費60萬元。(孔俠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