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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高溫氣候下,一些壓縮性物品可能成為車內的隱形殺手。浙江高速交警發佈出行警示稱:打火機、空氣清新劑等物品不能放在儀錶臺上;同時,要避免給高溫下的汽車部件急劇降溫。
7月14日,溫州人賈某停車在服務區吃飯。他點完香煙後,隨手將打火機放在車前的中控臺上。十幾分鐘後,突然汽車警報器響了。等他打開車門,發現車內散落著一些塑料碎片,還伴隨著刺鼻的煤氣味。原來,賈某剛才放在車窗下的那只打火機在高溫的直射下爆炸了。
“幸好當時我不在車內,要是在開車途中突然爆炸,傷到眼睛等部位,難保不出事,後果真不敢想啊!”賈某事後仍心有餘悸。
其實夏季行車類似狀況並不鮮見。不久前,浙江台州一名司機在加油時,輪胎突然爆炸,人被炸飛十幾米遠,這段視頻在網上一度瘋傳。
結合最常見的事故隱患,台州高速交警王穎俊警官提出了3條建議:一是不要在駕駛室儀錶臺上放置打火機、香水、空氣清新劑、滅蚊劑等罐裝壓縮性物品,以免在高溫直射下暴曬後,因氣體膨脹發生爆炸,甚至引發自燃。
二是不要直接給長時間在高溫路面行駛的輪胎澆水降溫,因為此時胎內氣壓較高,熱脹冷縮極易爆炸。去年在7月在諸永高速就發生過一起駕駛員給發燙的輪胎澆冷水,結果被當場炸暈的情況。
三是不要急著給發燙的車子加冷卻水,否則不但極易損壞車子的發動機,而且可能會因為水箱內溫度高、氣壓大,一旦急著打開,會被裏面的蒸汽燙傷。
王警官還提醒司乘人員,夏季要隨車攜帶有效的滅火設備,並確保會正確使用,以應對車輛自燃等突發事件。(記者王俊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