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去向
投訴單位:中國郵政速遞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投訴內容: 2012年7月3日從紹興寄到喀什的郵件過了14天沒有收到,確切的説是無影無蹤了。紹興郵局説寄出去了,喀什郵局説沒有收到。兩家郵局互相推卸責任,沒有找此郵件,即沒有給丟失的原因,也沒有給任何解釋。11183投訴電話打了好幾次沒有用。郵件裏面有增值稅專用發票,要是丟失了對我損失不少。到底這個損失由誰來承擔?郵政系統的人連一個郵件的下落都查不清是怎麼一回事兒?為什麼沒有人管此類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