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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7月16日電 財政部16日發佈公告,根據2012年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安排,財政部決定代理髮行2012年北京、山西、黑龍江、江蘇、福建、寧夏、青海省(區、市)地方政府債券(四期),計劃發行面值為239億元,實際發行面值為239億元。
根據公告,本期債券中,北京、山西、黑龍江、江蘇、福建、寧夏、青海省(區、市)額度分別為34億元、32億元、41億元、55億元、30億元、17億元、30億元。各省(區、市)額度以2012年地方政府債券(四期)名稱合併發行、合併託管上市交易。
本期債券期限5年,經投標確定的票面年利率為3.02%,2012年7月17日開始發行並計息,7月19日發行結束,7月23日起在各交易場所以現券買賣和回購的方式上市交易。
本期債券為固定利率附息債,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為每年的7月17日(節假日順延),2017年7月17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年利息。本期債券還本付息事宜由財政部代為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