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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安強化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關於分紅公告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16日 08: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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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7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稱

  華安強化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簡稱

  華安強化收益債券

  基金主代碼

  04001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年4月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稱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託管人名稱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據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和《華安強化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約定

  收益分配基準日

  2012年6月30日

  有關年度分紅次數的説明

  本次分紅為2012年度的第一次分紅

  下屬分級基金的基金簡稱

  華安強化收益債券A

  華安強化收益債券B

  下屬分級基金的交易代碼

  040012

  040013

  截止基準日下屬分級基金的相關指標

  基準日下屬分級基金份額凈值(單位:元 )

  1.049

  1.035

  基準日下屬分級基金可供分配利潤(單位:元 )

  4,244,662.78

  2,396,104.21

  本次下屬分級基金分紅方案(單位:元/10份基金份額)

  0.10

  0.10

  2.與分紅相關的其他信息

  權益登記日

  2012年7月19日

  除息日

  2012年7月19日

  現金紅利發放日

  2012年7月20日

  分紅對象

  權益登記日在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全體持有人

  紅利再投資相關事項的説明

  3)紅利再投資按紅利劃出日(2012年7月20日)的基金份額凈值轉換基金份額,不足0.01份基金份額的,四捨五入;

  4)權益登記日之前(截至2012年7月19日)被凍結或託管轉出尚未轉入的基金份額應分得的現金紅利按現金紅利再投資方式處理。

  稅收相關事項的説明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財稅字〔2002〕128號《關於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及財稅〔2008〕1號《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的規定,對投資者(包括個人和機構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

  費用相關事項的説明

  本基金本次分紅免收分紅手續費和再投資手續費。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權益登記日申購或轉換轉入的基金份額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贖回或轉換轉出的基金份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

  2)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選擇現金紅利或將所獲紅利再投資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額持有人未選擇本基金具體分紅方式,則默認為現金方式。

  3)投資者可以在每個基金開放日的交易時間內到銷售網點查詢和修改分紅方式,也可以通過華安基金管理公司網站或電話交易系統查詢和變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如投資者在不同銷售機構選擇的分紅方式不同,將按照投資者在權益登記日之前最後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準。

  凡希望修改分紅方式的,請務必在2012年7月18日之前(含該日)辦理變更手續。

  4)如有其它疑問,請撥打本公司客戶服務電話(40088-50099)或登陸本公司網站(www.huaan.com.cn)獲取相關信息。

  特此公告。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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