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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套牌的不是副縣長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16日 03: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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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韓青(河南商報評論員)

  陜西省渭南市潼關縣副縣長張毅鋒不但超標使用一輛豐田霸道越野車,而且車牌照竟然還是套牌,這導致真正的牌照使用人渭南市民王先生憑空多了9個“違法”。對此,交警部門只是警告,並未作核實和處罰。潼關縣政府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咱這輛車是從市交警支隊借的牌子,當時為了方便工作,下去明察暗訪。”(7月15日《北京晨報》)

  套牌一事先按下不表。話説30多年前,劇作家沙葉新寫過一齣話劇《假如我是真的》,講述一個小青年冒充高幹子弟行騙的故事,多名地方官員和知名人士中招,事情敗露後以詐騙罪被判入獄,庭審時他説了一句話,“假如我是真的呢?”

  這一詰問觸動了很多人,即便時過境遷,這一關乎公平的“天問”仍未過時。比如,外國人丟自行車被迅速找回,人們會問,假如丟車的是中國人呢?而就此事來説,人們則難免會問,假如套牌的不是副縣長呢?

  假如套牌的不是副縣長,而是平民百姓,相信交警部門會依法辦理、秉公處置。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條規定,偽造、變造機動車牌號的,對責任人處15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可是,誰聽説過縣長被拘留的新聞?在下孤陋寡聞,還真不知道。顯然,渭南市並不想開這個先例,只是警告了事,這時候,“不履行法定職責”會受行政處分的規定早就被拋到九霄雲外,更別説什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什麼“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信條了。

  潼關當地拿“方便工作、明察暗訪”為“副縣長”百般開脫,聽上去這不像是副縣長,更像是地下黨。可如果是去田間地頭探訪民情、去廠礦車間傾聽民聲,需要開輛價值幾十萬元的豐田霸道越野車嗎?違法多在“西安和高速公路”,難道張副縣長是去西安暗訪酒店的飯菜質量?

  此事還有蹊蹺之處,王先生是今年5月上的牌,但違法記錄是去年的,我想問,渭南市車管所怎麼會給市民的新車上“臟牌”?有類似遭遇的市民還有多少?另外,潼關當地表示,“牌是從市交警支隊借的”,這是真是假,當地交警支隊咋如此大方,還有多少“有借無還”的牌照?

  這些問號,需要潼關當地政府和渭南交警部門一一拉直,這關乎法律的權威,也關乎政府的公信。可是,以“套牌副縣長”為代表的這些公職人員,會把那些法條和原則放在眼裏嗎?假如套牌的不是副縣長,而是更高一級的官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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