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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王浩嬌)鞍鋼股份于上週六發佈公告稱,公司日前收到遼寧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公告稱,2007年7月,鞍鋼股份在申請配股期間向遼寧證監局承諾,將與鞍鋼集團一起儘快完成鞍鋼集團國際經濟貿易公司(簡稱鞍鋼國貿)的資産清查,力爭在年底前完成收購工作,從而整合産品銷售平臺,從源頭上消除産品銷售方面的關聯交易。截至目前,該承諾收購事項尚未履行完畢。對此,遼寧證監局要求公司10日內在證監會指定信息披露的媒體上,公開説明相關情況。
鞍鋼股份稱,由於受到鞍鋼集團與攀鋼集團聯合重組以及整個鋼鐵行業不景氣影響,公司未能履行承諾。現正與鞍鋼集團相關部門積極推進整合鞍鋼國貿業務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