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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中國保監會公佈了安徽保監局對中國人民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簡稱“人保財險蚌埠分公司”)近日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 該公司所屬蚌埠市禹會區營銷服務部在2011年期間,存在將機動車輛保險、船舶保險、駕駛人意外傷害保險等業務虛挂在個人保險代理人名下套取佣金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的規定,安徽保監局決定給予該公司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同時,決定對該營銷服務部經理給予警告並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這只是保險公司仲介業務違規現象中的一個普通案件,但在保監會嚴格監管、加強治理的情況下,此類違規行為卻依然是大行其道,集中表現在通過假業務、假人員、假費用等方式非法套取資金。這為保險公司相關人員進一步實施不法行為提供了資金來源。
記者注意到,7月6日,保監會公佈了今年1月至5月對保險公司仲介業務現場檢查的情況,共現場檢查22家保險法人公司的104個保險機構,查實保險機構仲介業務違法違規套取資金5682萬元,涉及保費約2.2億元。15個保監局查出違法違規套取資金100萬元以上,8個保監局查出違法違規套取資金300萬元以上。
2012年初,保監會印發《關於開展2012年保險公司仲介業務檢查和保險代理市場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就2012年仲介業務檢查工作做出全面部署。要求各保監局以轄區內1家省(市)級公司為檢查對象,對其及至少2家所屬相關基層營業機構開展現場檢查。
此類檢查顯然是取得了一些效果,但此類大檢查卻無法覆蓋到所有基層機構,違規現象很難根治。有業內人士便指出,監管部門應進一步加大處罰力度,除經濟處罰之外,還應當在一定時期內禁止違規人員從事保險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