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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看多了,總覺很多怪事已是見怪不怪。比如,“東莞市打擊制假售假,力爭8月前打掉兩個‘保護傘’”(《廣州日報》7月10日),這指標就定得怪,為何一定是“8月前”?為何只打兩個“保護傘”?
再比如,“深圳交警開罰單,簽名竟是‘△’”(《新快報》7月10日),也挺怪。但深圳市交警局卻説,此前也出現過這種情況,就無法讓人釋然了。制假售假如此猖獗,到底有多少“保護傘”,相關方面心裏其實跟明鏡似的,如果不是迫於上面壓力,他們恐怕個“指標”也懶得定呢。又假如要是跟深圳市交警局這樣“護短”,或者打擊“保護傘”的自身就是“保護傘”,又該咋辦?
當然,打擊犯罪總比不打強,而且,類似“‘三打’後汕尾市區煤氣降二三十元”(《南方日報》7月10日)這樣的,連豬肉都因此每斤降低兩三元,亦可見“三打”對改善民生有直接的關係。
但也有一種“打”——打麻將的“打”,卻易生出是非。比如“深圳政府福利房變身麻將館,業主是政府單位職員”(《南方都市報》7月10日)。老闆的親戚説了,賭徒們完全不用擔心查賭,因為老闆罩得住,老闆就是權力系統的人,老闆娘也是有身份的人。什麼叫“罩得住”?罩者,“保護傘”也。且看其能否被打掉。
又論及“深圳四大名校等8所高中正取生不招非深戶”(《廣州日報》7月10日)的現象,很多人或許也是見怪不怪了。有人大代表呼籲:做強民辦教育。但我倒有保留看法:既然人大代表明知民辦教育多為有錢人開的,那麼,更多的身處深圳中下層的外來人口,他們的教育問題又該誰來解決?同樣,“東莞1.36億元為莞籍大學畢業生發津貼”(《羊城晚報》7月10日),也事關社會公平的問題。憑什麼同為納稅人的常住東莞的外地籍學子就不能享受這樣的待遇?顯然,更公平地分配教育資源、以及消除對本地人和外地人的歧視和分化,才是刻不容緩的事。
然而,“廣州公辦幼兒園收費將提高”(《信息時報》7月10日)的消息卻告訴我們,除了更公平分配教育資源之外,還需要政府加大對教育的財政投入,畢竟高物價之下,公辦幼兒園難以為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