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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辦” 加建部分只能拆除
據了解,南沙路萬瑞廣場報建5549.84平方米,加建2774.92平方米,工程總造價2168273元。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六條“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有下列行為的,由所在地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可以並處臨時建設工程造價一倍以下的罰款;未按照批准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最後罰款130096元,並要求改正。”
海口市“五大辦”檢查組組長馮成峰告訴記者,臨時建築只限2層,加建部分只能拆除,不能重新報批。海口市“五大辦”7月3日給龍華區政府和龍華區城管執法局下發督辦文件,要求龍華區政府和龍華城管執法局依法查處。他們會在5個工作日內給網友一個滿意答覆。
龍華城管違建三天內限期自拆
“違法建築是要付出大價的,大家不要抱著僥倖心理,萬瑞廣場違建又是一個典型例子。”龍華區城管執法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龍華區對違法建築打擊決不手軟,該拆除的一定拆除。
據這位負責人介紹,針對冀文林市長的批示“如果屬實,那麼請儘快依法做出處理意見,打擊違法建築行為,給網友一個滿意的答覆。”龍華區城管執法局在6月11日開出行政處罰書,對萬瑞廣場作出罰款13萬元的處罰意見,又于7月5日作出對萬瑞廣場加建部分限期拆除的決定。7月5日已經送達處罰決定書,從7月6日起三天內限期自拆,否則龍華城管執法部門將組織強拆。同時,這位負責人強調,以往拆除一些違法建築都是由政府買單。對萬瑞廣場的罰款13萬元,將用於支付今後的強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