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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遲退休的爭論讓養老金缺口越發為公眾關注,如何彌補這一巨大的缺口成為重中之重。經濟導報記者注意到,上個月底,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在2012陸家嘴論壇上表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年內會有實質性進展。據悉,論證了5年多的“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試點”方案,已於今年6月由上海市政府遞交財政部。
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社會保障系主任褚福靈接受導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能在一定程度上彌補養老金缺口。
根據上報的方案,上海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産品定位為契約型,産品形式為萬能型、分紅型保險;稅收遞延模式採取“稅基遞延”型,即在繳費及收益階段免稅,領取階段再根據當期稅率繳稅;繳費限額為每月1000元,其中700元用於個人養老保險免稅,300元用於企業年金免稅。作為社保體系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的企業年金和商業養老保險均有望參與其中。若獲批,上海將是全國首個試點城市。
呂志勇告訴導報記者,所謂“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方案”,是指運用“遞延繳稅”的優惠稅收政策,鼓勵國民積極參加除社會基本養老保險以外的其他養老保險的方案,包括商業性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原來稱為補充養老保險)、儲蓄性養老保險等。也就是説,現在工作時,個人從收入中拿出一部分錢來購買商業性養老保險,或參加企業年金計劃,或建立儲蓄型養老保險計劃,這部分錢可以從當前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中扣除,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直到退休後從養老金計劃賬戶中領取這筆錢時,再計徵個人所得稅。
呂志勇強調,推出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方案,可鼓勵居民積極參加多層次的養老保險,促進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的形成,築起防範未來養老保險支付風險的安全網,更有效地保障老年人的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