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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車牌公證申請火爆 細則尚未出臺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6日 07: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經網-每日經濟新聞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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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州汽車限購令一齣臺,帶給了車行冰火兩重天的銷售局面。如今車行門可羅雀,而公證處的門檻卻差點被踏平。為了取得上牌資格的公證證明,車主一撥接一撥地搶著來辦證。

  政策頒布的頭兩天,因公證處“暫無法受理”部分車主無功而返。5日開始,眾多車主已經順利辦理了公證申請,但是公證書還無法拿到。《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昨日走訪廣州多家公證處,一位4月份購車的車主向記者大吐苦水,“政府的通知沒説4月份的要不要辦,公證處又説不知道,我出差一趟回來,連公證費都不知怎麼交”。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昨日下午在廣州倉邊路南方公證處辦事處看到,上班時間未到,辦事處已排起長隊,兩支隊伍有超過30人,大部分都是辦理汽車公證業務的,車主聚集在一塊議論紛紛。值得注意的是,有十多位車主是由4S店的工作人員帶過來的。

  對於記者之前了解到的,車行在限購後三天后仍然出售能上牌的汽車,並在合同和發票上如實填寫的情況,在現場並沒有得到印證。現在車主出示的合同都是在7月1日零時前的,不過較多是恰好在6月30日簽訂的。倒簽的合同和發票在公證現場並沒有發現。

  “限購令”突然頒布,但購車合同需要公證尚屬首次,公證細則遲遲未出。廣州市交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2日發佈的公告中對購車公證的要求是:7月1日零時前已經簽訂車輛銷售合同、支付定金、或取得車輛銷售統一發票的購買方,在7月9日17時前要向公證機構提出申請,逾期申請將不再受理。

  南方公證處的工作人員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説,他們在9日前需要完成的是申請工作,如何公證則等細則出來後再説,他們保證20日之前一定會給公證書。她透露説昨天下午南方公證處和廣州市的14個公證處已經集中在一起開會,細則應該很快出臺。

  但是,在1日零時前如何證明自己的購車行為讓車主很苦惱。如果車主有“車輛銷售合同”和“車輛銷售統一發票”,則帶上兩者並憑自己的身份證和戶口本就很容易辦理。而有部分車主只有車輛銷售合同和銷售方自己開具的收據,或者是現金交易沒有轉賬憑證和記錄則較難辦理。

  另外哪些人群需要辦理公證,連公證人員都表示不清楚。在倉邊路42號的廣州公證處,工作人員對4月份購車和六月初購車的車主表示不清楚車主是否應該辦理,“這兩天來的幾乎都是20多號或者30號買車的,我們沒讓你過來,你應該去車行或者車管所問清楚,免得浪費200塊錢”。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其餘幾個公證處得到的情況也是如此,不過他們建議較早買車但是還沒上牌的車主可以通過諮詢車行或車管所來確定資格,另外比較直接的方式是等工商局把從車行備案的名單送到公證處後再來公證處直接查詢。

  據記者調查統計,昨日除了芳村公證處、從化公證處和另外兩家未能接通電話的公證處外,廣州的15家公證處均能受理汽車公證申請業務,芳村公證處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他們昨日(5日)下午已經去工商局拿備案名單,今日一定能辦理。此外廣州的全部公證處這個週末都加班,爭取在9日前辦理完汽車工作申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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