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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本報以《華東大藥店疑銷售“問題減肥藥”》為題,報道了市民孫先生的質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中分局根據本報報道赴現場檢查,並向藥企當地相關部門發協查函。
3日10:00左右,市中分局執法人員來到該藥店,發現店內只剩下一盒“苦瓜清脂瘦”。執法人員發現,該産品外包裝右下角確實印有“天鳳降脂膠囊”字樣,名稱等信息與報道中一致。執法人員將該産品與國家相關公告進行比對發現,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天鳳降脂膠囊”進行檢查是在2012年2月,而該産品的生産日期是在2011年4月。
執法人員介紹,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出的公告中,被查處的産品另外一個名稱是“苦瓜清脂素”,而該店目前銷售的産品名稱是“苦瓜清脂瘦”,雖有一字之差,但二者有一個統一的名稱是“天鳳降脂膠囊”。
另外,曾被查處的産品和該藥店目前銷售的産品均標注了兩個生産廠家,其中共同的生産廠家為“海南中興天然健康食品有限公司”。
執法人員表示,雖然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上顯示,“海南中興天然健康食品有限公司”已被吊銷營業執照,“天鳳降脂膠囊”也確實曾被查處,但被查處的産品和該藥店銷售的産品畢竟存在細節上的差異,為了謹慎起見,核實這兩種産品究竟是不是同一種,執法人員已向海南和廣州發函,請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協助調查。
執法人員稱,若當地相關部門證實該減肥産品與被查處的“天鳳降脂膠囊”確屬同一産品,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同時執法人員透露,在檢查中還發現,該藥店在索證索票方面管理不夠完善、執行得不夠到位,遂進行了相應處理。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粧品監管處相關人員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雖不能完全確認,但該産品明顯存在諸多疑問,提醒市民目前不要購買和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