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6月15日,環保部在其網站公佈了《關於全國民用核設施綜合安全檢查情況的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和《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及2020年遠景目標》(以下簡稱《規劃》),並向全社會徵求意見和建議。
這是我國首次將民用核設施的檢查結果和盤托出,不回避發現的問題,也是首次在國務院常務會議原則通過後,就核安全規劃的具體目標公開徵求意見。《報告》和《規劃》的公佈,也意味著我國核電重啟之門開了半邊,重啟進入倒計時。
從設計源頭消除大量放射性物質釋放可能性
《規劃》表述我國核安全形勢不容樂觀:我國核電多種堆型、多種技術、多類標準並存的局面給安全管理帶來一定難度,運行和在建核電廠預防和緩解嚴重事故的能力仍需進一步提高。部分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環設施抵禦外部事件能力較弱。早期核設施退役進程尚待進一步加快,歷史遺留放射性廢物需要妥善處置。鈾礦冶開發過程中環境問題依然存在。放射源和射線裝置量大面廣,安全管理任務重。
《規劃》中明確提出,力爭“十三五”及以後新建核電機組“從設計上實際消除大量放射性物質釋放的可能性”。這句話的通俗解釋是,即便在核電機組堆芯熔化的情況下,也不能有大量放射性物質釋出。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這一目標對應的具體指標是《規劃》中提到的新建核電機組具備較完善的嚴重事故預防和緩解措施,每堆年發生嚴重堆芯損壞事件的概率低於十萬分之一,每堆年發生大量放射性物質釋放事件的概率低於百萬分之一。
據了解,目前三代核電技術能達到上述百萬分之一的概率,比二代核電技術的十萬分之一低一個數量級。
核電重啟或在中長期規劃出臺之前
《規劃》在重點任務中提出,“在符合最先進安全指標的核電技術得到充分驗證之前,合理控制核電建設規模和速度”,但並未寫明什麼是合理的規模與速度。
記者從核能行業協會了解到,核電的“規模和速度”是核電中長期調整規劃要解決的問題。目前,核電安全規劃和核電中長期發展調整規劃還沒有討論通過。
對於核電是否有可能在中長期調整規劃通過之前重啟,業內人士表示,有些已核準未開工的項目有可能開工建設,如福清4號機組、陽江4號機組等。這些項目的開工,可能代表核電向真正重啟邁進。
正在設計公眾參與形式
《規劃》在公眾參與一項中,提出要制定核設施信息公開制度,明確政府部門和營運單位信息發佈的範圍、職責和程序,提高公眾在核設施選址、建造、運行、退役等過程中的參與程度。
核能行業協會表示,早在去年2月,協會就在協助政府籌備相關活動,目前已準備就緒,包括科普宣傳,出版書籍、宣傳片等。項目選址、建造、運行過程中,也會增加公眾的參與,具體的形式還等政府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