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資訊 >

鉅額訂單案定性“瞞報” 彩虹精化及高管遭證監會處罰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30日 09: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上海證券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在被證監會立案調查一年多之後,備受市場關注的彩虹精化“鉅額訂單懸疑”終於有了調查結果。公司因瞞報重大事項遭到中國證監會警告處分,並處以30萬元罰款;包括董事長等一眾高管在內均被處以警告以及不同數額罰款。此外,經過查證,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沈少玲存在內幕交易,被處以60萬元罰款,並被認定為證券市場禁入者。

  根據調查,早在2010年11月23日,深圳綠世界便與彩虹精化簽訂了合作經營協議書及相關備忘錄,約定共同出資成立彩虹綠世界。當時,深圳綠世界與彩虹綠世界口頭約定:深圳綠世界保證彩虹綠世界銷售凈利潤不低於10%。

  隨後,2010年12月12日,深圳綠世界與嘉星國際簽訂了兩份總金額共計19.2億元的《産品銷售協議》。根據約定,該協議可能給彩虹綠世界創造凈利潤1.3億元,給彩虹精化間接創造凈利潤7156萬元,這一金額是彩虹精化2009年凈利潤的1.84倍。2011年2月18日,深圳綠世界與彩虹綠世界召開會議,會上提出變更上述合同銷售主體一事。

  不過,作為上市公司,彩虹精化卻未對上述重大事項及時披露。甚至在2011年2月18日至22日公司股票價格發生異常波動後,公司仍然公告稱“公司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信息”,也未披露正在籌劃的上述合同主體變更的重大事項。

  除此之外,經查明,公司董事沈少玲知悉上述合同的簽訂及合同銷售主體的變更後,安排黃某某使用“黃某燕”等5個賬戶在2010年12月21日至2011年3月2日期間大量買賣公司股票,構成內幕交易的違法行為。

  針對上市公司存在的違法行為,證監會決定:對彩虹精化給予警告處分,並處以30萬元罰款;對公司董事長陳永弟以及董秘等諸高管警告處分,並處以3萬至20萬元不等罰款。

  針對公司董事沈少玲的違法行為,證監會決定:依法處理“黃某燕”等5個賬戶內的彩虹精化股票;如有違法所得,予以沒收;對沈少玲處以60萬元罰款。此外,認定沈少玲為證券市場禁入者,10年內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至此,曾備受市場關注的彩虹精化鉅額訂單一案終告一段落。2011年3月2日,彩虹精化披露其子公司彩虹綠世界與四大客戶簽訂總金額達到約20.75億元的鉅額訂單。本報次日以《20億元訂單浮現 彩虹精化演繹“蛇吞象”》為題率先發出質疑。

  隨後,3月8日,本報再次以《採購方信息漏洞百齣 彩虹精化20億元訂單懸疑》為題進行了深度報道,從公司如何消化鉅額訂單、簽約方信息混亂、是否存在關聯交易等六大方面提出質疑。報道刊出當日,彩虹精化就臨時停牌。

  2011年4月19日,彩虹精化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調查通知書》。2011年7月15日公司發佈公告,宣告四大客戶協議無效。

熱詞:

  • 證監會
  • 彩虹
  • 高管
  • 綠世界
  • 精化
  • 訂單
  • 凈利潤
  • 立案調查通知書
  • 産品銷售協議
  • 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