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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經濟之聲《央廣財經評論》報道,美國、歐盟和日本27日提請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機構成立專家組,調查中國稀土等原材料出口限制措施案。
今年3月13日,美歐日三方向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提出,中國針對稀土、鎢、鉬的出口限制措施違反世貿組織規則以及中國加入世貿組織議定書,具體包括出口配額、出口許可證和出口限價措施,並向中國提出磋商請求。各方在4月舉行了正式磋商,但沒能就相關問題達成一致。
根據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相關規則,如果磋商失敗,提出要求一方可以要求在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下,成立專家組予以調查。世貿組織網站的消息稱,美歐日要求爭端解決機構在7月10日舉行特別會議,討論有關成立專家組的請求。
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對外經貿大學中國世貿組織研究院副院長屠新泉對此作出評論。
歐盟貿易專員德古特曾在一份公告中説:"中國對稀土和其它産品的限制違反了對WTO的承諾,並持續嚴重扭曲了全球市場,置歐盟企業于不利地位。儘管在今年年初的第一次原材料爭議事件中WTO做出了清晰的裁定,但中國並沒有採取措施解除這些出口限制。"那麼,中國到底有沒有違反對WTO的相關承諾?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對外經貿大學中國世貿組織研究院副院長屠新泉對此作出分析。
屠新泉:我認為,中國和美歐日三個起訴方對這個政策存在不同的理解。中方認為我們採取這些稀土出口限制政策主要是為了防止嚴重的環境破壞和污染問題。當然這種政策也會對國際貿易和産業發展産生一定的影響。
而美歐日認為,中國的這種政策主要是出於産業目的,是為了保護國內的企業,使下游企業能夠得到更低價格的稀土。雙方就在這個問題上産生了分歧。
我想他們提出要成立專家組,我想這也不一定是壞事。究竟中方的這一政策是否符合WTO政策,或者是否符合中國的入世承諾,這些最終由WTO專家組來做出一個清晰的裁定。根據最終的裁定,不管是中方也好或者其他國家也好,對政策的理解會更清晰,相應的也可以做出政策上的一些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