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中國經濟網北京6月28日訊 日前,甘肅保監局下發對永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甘肅分公司以及定西中心支公司的處罰決定書。因違法虛列費用及違法支付手續費,分別被罰7萬元和3萬元。
據悉,2011年3月—12月期間永安保險甘肅分公司存在以印刷費、車船使用費、宣傳費、修理費和防災防損費等名義虛列費用的違法行為。此外,2011年其還存在向兼業代理機構自身業務及向不具有代理資格的營銷員支付手續費的違法行為。
同時,2011年永安保險定西中心支公司存在以會議費、公雜費、宣傳費和燃油費等名義虛列費用的違法行為。此外,同年永安保險定西中心支公司還存在向兼業代理機構自身業務及向不具有代理資格的機構和營銷員支付手續費的違法行為。
甘肅保監局表示,上述虛列費用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違法支付手續費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第(四)、第(八)項及第一百三十條的規定。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分別給予永安保險甘肅分公司罰款7萬元的行政處罰,以及永安保險定西中心支公司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