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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稱城市一卡通押金收取“不合法”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27日 11: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證券時報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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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乘車、餐飲、繳費等功能于一體的公交一卡通,正在越來越多的城市落地生根。自2000年至今,我國城市交通領域一卡通累計發卡量突破1.8億張。鉅額押金及利息去向何處,一直備受關注。

  中國青年消息,《北京市市政交通一卡通卡發行使用辦法》規定:申辦人申辦時須繳納每張卡20元押金,辦理退卡時回收卡片,退還押金,人為損壞的卡片在辦理退換時,收取20元成本費。

  “按照有關規定,公司可以收取押金。”北京一卡通公司的代理人此前説,“收到的卡押金,大部分用作卡的製作成本,一部分作為發行和附件費用,一部分作為卡的維護費用,剩餘部分作為準備金為退卡用戶服務。”

  長期致力於對城市一卡通押金收取問題開展反壟斷調查的律師董正偉認為,押金的收取是“不合法的”。他認為,居民乘車買票,相當於用戶與公交公司簽訂了合同。“有誰聽説過簽訂合同需要押金嗎?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居民先買票後乘車,已經形成了額外的擔保,還需要押金幹什麼呢?”董正偉説。

  “押金的使用情況不公佈,更是對民眾知情權的侵害。”董正偉説。

  (《證券時報》快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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