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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價改革,今年資源類産品價格改革的“重頭戲”。近期,長沙、廣州、東莞等城市開始陸續上調水價。從“水源地”到“水龍頭”,供應一方水到底需要花費多少錢?水價成本的“貓膩”有多少?記者輾轉獲取了一份城市供水定價成本“監審清單”,擠出了隱藏于紛繁數字中的“水分”,發現一方水的成本中,企業竟多報0.35元。
面前這份廣州市水價“監審清單”,行內人一看就明白,但對普通老百姓而言,也許仍是一頭霧水,更難以想象獲得這些數據的艱辛。
判斷水價上漲是否合理,必須先用準確數據揭示真實成本,提高信息透明度。
去年2月至今年2月,廣州市價格成本調查隊對廣州市自來水公司2008年至2010年度情況實施了供水成本監審。在這份“監審清單”中,一方水被企業多報成本0.348元,比真實成本2.016元“虛高”了17.26%。
“貓膩”從何而來?“清單”顯示,城市供水成本包括制水成本、輸配成本、期間費用和新增成本四部分,而此次成本監審發現,除了制水成本這一項外,其他三項都摻有“水分”。
記者調查分析發現,政府財政投入、企業吃喝費用、“虛高”管網漏損等費用,都被算進企業供水成本中。粗略計算,按廣州市相關部門核定的每年近12億方的供水量,每方水若多收0.35元,一年將超過4億元。
專家表示,企業為提高水質和服務的成本增加可以理解,但如果把一些超標或不合理的招待費用也跟供水成本挂鉤,這相當於認可企業的“亂消費”,最終買單的還是消費者。
“清楚亮成本,明白調價格,是公眾對於資源類産品價格改革的基本訴求。”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秘書長駱建華説,如此方能讓百姓心服口服,而成本監審正是推動這一改革的重要保障。
然而,記者在全國多地採訪體會到,要見到這份“成本監審清單”實屬不易,一些城市水務部門要麼拖延推諉,要麼涉及秘密,“不宜公開”。
清華大學水業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濤等多位專家表示,沒有切實的成本監審,一系列公眾疑問如果沒有合理解釋,政府“理順資源類産品價格”的良好初衷,就很容易走樣,成為消費者承擔的“單邊”漲價,最終是企業私利綁架社會公利。(記者 潘林青 陸文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