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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中國工商銀行提供的黃金買賣交易系統,宋榮貴通過電話委託方式,短短十天內買賣黃金超過2100千克,總金額達3.2億元,獲利2100多萬元,但很快被開戶銀行以“不當得利”為由將錢劃走,宋榮貴將銀行告上法庭,卻被銀行反訴。由於涉案金額巨大並挑戰諸多法律空白,此案被稱為“中國黃金第一案”。日前山東省高院對案件作出終審判決,支持銀行撤銷宋榮貴126筆“紙黃金”交易。
2006年5月30日,宋榮貴在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濟南濼源支行(以下簡稱濟南濼源工行)申請開立了個人銀行結算賬戶,通過銀行提供的黃金買賣交易系統,採用電話銀行方式進行“紙黃金”買賣交易。
自2006年6月29日起,宋榮貴以遠低於銀行黃金報價的價格買入,隨即又以接近銀行黃金報價的價格賣出,即買即賣反復操作,到7月8日,獲利2100余萬元。